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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2013年浙江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3/1/25 9:57: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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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评协〔2013〕1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的要求,现将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全省各资产评估机构2012年12月31日在册的全部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2.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度开展业务情况;

3.2012年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4.2012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5.交纳团体、个人会费情况。

三、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年检的情形

1.截至2012年12月31日自行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的;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

3.未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的;

4.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5.受刑事处罚的;

6.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7.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2013年度任职资格年度检查的;

8.所在资产评估机构重大内部矛盾尚未处理完毕的;

9.未按规定完成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的;

10.其他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的情形。

以上人员由资产评估机构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附件5),对未专职执业、自行停止执业满12个月的,应将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签字的撤销报告在报送年检材料时一并上报。

四、任职资格检查程序和方法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附件1)和《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主要评估项目清单》(附件2),于2013年1月20日前提交给所在评估机构。

(二)资产评估机构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复核后连同以下材料一并在2月10日前报送市注协,省直管的评估机构直接报送省评协会员管理部: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3);

2.《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附件4);

3.《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附件5);

4.不担任合伙人或者股东、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其参与的资产评估项目不少于5项或2012年有50%以上有效工作时间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证明;

5.《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6.2012年度会计报表和2013年度团体会费、执业会员个人会费缴费凭证;

7.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脱产职业继续教育凭证。

(三)各市注协应加强对地本区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检查的组织和指导,对评估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应重点加强对挂名、兼职、有举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核查,对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省评协,同时在《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附件4)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省评协对2013年度任职资格检查通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公告,同时将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结果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中评协备案;对不予通过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报中评协撤销其注册或吊销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继续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名义出具报告。

五、省评协受理任职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时间

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绍兴地区:

2013月3月1日—3月15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金华、舟山、衢州、台州、丽水地区:

2013年3月16日—3月31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因年限已满需换新证,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一张。

(二)《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主要评估项目清单》表式可在省注协网站www.zicpa.org.cn下载。

附件:

1.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2.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主要评估项目清单

3.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4.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5.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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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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