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财政局:201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表时间:2015/1/9 15:30: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会考[2014]21号)要求,《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湖南省合格标准为55分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参加评审3年(2014-2016年度)有效。考试成绩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只在参加我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时有效。

请株洲市考试合格人员速来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天虹商场后)一楼小厅财政窗口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株洲市接收2014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材料时间为2015年1月13-14日。届时,请各有关单位将材料直接送交我办,并携带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录入、生成、报出的申报人员数据压缩包、申报花名册(事业单位还需提供《2014年度事业单位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表7),同时办理缴费(收费标准:420元/人)手续。

接收材料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01办公室

接收材料时间:2015年1月13-14日

联系电话:28681072

特此通知。

高级会计师考试服务及考试用书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大纲,请点击查看>>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2015年最新版高级会计师考试用书正在发售,点击进行预订>>

报名咨询电话4000-18-8000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免费短信提醒服务,请注册订阅>>

编辑推荐:

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用书发售中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