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特别提醒
各位考生:
2014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1日进行,考试阅卷结束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所有考生的答卷进行雷同检测,被判定为雷同的试卷将被判为“0”分,并按规定进行违纪处理。考试过程中有以下情况的考生,试卷将被判为雷同试卷:1、抄袭本考场或者其它考场考生答案的;2、被本考场或者其它考场考生抄袭答案的;3、通过网络购买答案的;4、利用手机、电子橡皮等工具接收答案的。请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案,以避免产生雷同试卷。
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535)6683277;监督举报信箱:ytrsjks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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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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