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陕人社函〔2015〕403号通知,我市龚炜等5名同志参加2014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接此通知后,合格人员于2015年10月30日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与准考证同一底版二寸照片3张,交市人社局专技科(市政府行政大楼1209室)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 安康市2014年一级建造师(增项)人员名单.xls
2. 《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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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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