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办理第二次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规定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要求,2013年7月24日--7月31日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将对云南省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交费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请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交费的相关考生,到省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省考办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5楼1505室(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科)。
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7月24日--7月31日(8:30--17:30),周末不休。
二、办理第二次资格审核的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交费确认表(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可在网报系统登录后下载打印);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结束,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不受理补报名和补交费。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注册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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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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