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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卫计委:2016年综合笔试准考证发放通知

发表时间:2016/9/1 10:15: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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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综合笔试准考证发放通知

经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研究决定,9月6日开始发放2016年综合笔试准考证,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9月6日-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9月6日 上午:省直医疗机构 下午:市直医疗机构

9月7日 上午: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 下午: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

9月8日 上午:郊区、向阳区、东风区、前进区 下午:市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二、发放地点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604室(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双鸭山市、鹤岗市口腔类别考生的准考证请到考生所在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领取。

三、领取人

由考生报考单位统一领取,不受理考生个人领取。

四、收费标准

经请示省卫生计生委今年综合笔试收费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3〕48号)进行收取。

医师资格综合笔试:140元/人,助理医师资格综合笔试:110元/人。

五、要求

按照省考区要求,考生必须持考点统一发放的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专门人员统一缴费并领取准考证,因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给考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报考单位负责承担。

联系人:王佳辉、林宝国

联系电话:0454-8224051、8775017

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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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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