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人社字〔2016〕24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省)新职业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上半年二级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审人员要求
理论、实操两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理论、实操成绩查询见附件1。
二、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2。
2、每名考生提交1个文件袋,内含书面打印稿3份。文章内容及封面一律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出现个人有关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个人信息写在文件袋正面。
三、 论文上缴时间
考生需在2016年6月18日前将论文材料报送至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507房间(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
四、综合评审时间、地点要求
具体评审时间、地点请考生于近期登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查看。
附件:1、2016年上半年二级心理咨询师理论、实操成绩 .xls
2、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文章撰写要求 .doc
(责任编辑: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