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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三支一扶”考试:新中国农村建设简史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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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前后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

    建国前后,即从1947年到195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彻底废除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广大农民实现了祖祖辈辈所盼望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

    经过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身得解放,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这是解放初期能够迅速战胜困难,恢复经济,并顺利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土地改革初期,适应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情况,大量出现了变工队、耕田队、互助组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他们为军烈属代耕,为鳏寡孤独帮忙。这种互助合作组织的宗旨是“自愿结合、等价交换和民主管理”,发展基本上是正常的。对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农业合作化,土地归公

    1952年党中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提出,要适当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这样,原来的互助组很快变成了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文件规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际上是入社并非自愿,退社更不自由。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明确提出中国农业要走由初级社到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路子,合作化的步子进一步加快。

    1955年夏,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尖锐地批评邓子恢(时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 等人是阻碍农业合作化加速发展的“小脚女人”,是“右倾机会主义”,是“一场阶级斗争”,这更进一步助长了已经存在的急躁冒进情绪,高指标、浮夸风大大加剧。就这样,在实际工作中把总路线中说的“相当长的时期”变为了“相当短的时期”,把“逐步”变为了“跑步”,快了又快,初级社还未建起来就搞高级社,高级社还未搞起来就搞人民公社。

    “大跃进”,“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1958年初,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要用15年或20年至30年的时间,在工业生产和经济上“超英(国)赶美(国 )”的目标。1958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毛泽东同志主持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确认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了“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跃进”时期。在经济计划中搞“第二本账”,鼓励高指标,互相攀比。在急功近利思想的指导下,各地竞相争放农业生产“卫星”,《人民日报》报道的丰产“卫星”一个接一个,并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1] [2] [3] [4] [5]  下一页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毛泽东同志视察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发出“人民公社好”的号召,随后,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决议》认为,建立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在农村加速建成社会主义,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桥梁。《决议》指出,在我国实现共产主义已经不是遥远未来的事了。

    “反右倾”,到处“插红旗拔白旗”

    1958年底至1959年上半年,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有所察觉,并试图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

    1959年8月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本来是纠“左”的,即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左倾错误,但毛泽东同志看了彭德怀的意见后,认为彭德怀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于是,会议的方向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由反“左”一下子转为反“右”。

    八届八中全会对彭德怀等人作了错误的处理,并发出《反对右倾保守思想的指示》,认为当时的主要危险不是左倾而是右倾,要求从上到下开展所谓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思想斗争”。从此,浮夸风、共产风非但没有刹住,反而越刮越凶,到处“插红旗拔白旗”,多人被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一大二公”,吃大锅饭,带来大灾难

    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的折腾下,加上1959、1960连续两年的自然灾害,农业全面大幅度减产,国民经济陷于空前困难,城乡市场供应紧张,浮肿病、非正常人口死亡大量出现。1960年冬,党中央开始采取措施,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中央于1962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有7000人参加的中央工作会议,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经验教训。1961年,安徽、贵州、甘肃、河南、湖南等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迫于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窘境,悄悄地搞起“包产到户”即责任田的办法,得到一些地方领导的支持。1962年9月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发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的号召,并对支持包产到户的邓子恢、曾希圣等人作出了错误的处理。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困难、带来的问题是什么、有多大,是现今年轻一代难以想象的。邓小平同志说:“1958年‘大跃进’,一哄而起搞人民公社化,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吃大锅饭,带来大灾难。”曾任安徽省委书记的万里说:“1977年6月,党中央派我到安徽当第一书记。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又是‘左’倾错误的重灾区。农民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不像个房子样子,门窗都是泥土坯的,桌子、凳子也是泥土坯的,找不到一件木器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呀!我真没想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成功

    1978年夏秋之交,安徽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以万里为第一书记的中共安徽省委作出把土地借给农民耕种,不向农民征统购粮的决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战胜了特大旱灾,还引发出一些农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行动。几乎与此同时,四川不少地方的农民也实行包产到组。在安徽、四川的影响下,其他一些地方也开始实行农村联产责任制。这种势头,引起一些人议论纷纷,却得到了邓小平的支持,提出农村政策要继续放宽,土地承包给个人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真正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和邓小平同志的支持下,中国农业、农村迈向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开始谱写新的篇章。

    到1984年底,全国569万个生产队,99%以上实行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连续几年农业特别是粮食增产幅度很大,1984年达8000亿斤,人均800斤,接近世界人均水平。国务院向世界粮农组织宣布,我国已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与推行,标志着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胜利,也标志着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大批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为农村发展第二、第三产业提供了条件,使得以集体经营为主兼有个体、私营的乡镇企业蓬勃发展起来。到1987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8805万人,产值4 764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4%。

    八十年初期农村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邓小平后来评价说:“农村改革带来许多新的变化,农作物大幅度增产,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广大农民购买力增加了,不仅盖了大批新房子,而且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四大件’和一些高档消费品进入普通农民家庭。”

    从1978到2003,农村改革深入发展的25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的25年也是我国农村改革深入发展的25年。25年前,我国改革就是从农村开始,并逐步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的全方位改革推进,为25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农村改革和完善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农民近一半的收入来自非农产业,农村发展对城镇和国民经济的依赖程度越来越紧密,我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关联程度越来越明显,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内涵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基于这一科学的判断,中央作出了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重大决策。

    在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深化农村改革和完善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17年后,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

    200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亲自签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媒体的评价是“17年后,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

    作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共有9个部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部分篇幅最长,四项重大改革全部涉及统筹城乡发展,体现了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新思路。

    如果说25年前我国农村改革主要是突破了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内部经营机制,那么,新一轮农村改革则着眼于体制创新,着眼于与农村发展有着更加密切关系的整个国民经济领域,着眼于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各种资源的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加速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重点深化四项农村改革: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这些改革都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在许多长期未能涉及的领域进行了重大突破。

    2004年我国农村改革新一轮热潮的兴起,预示着我国农村生产力新一轮大解放、大发展的到来。

    2005中央一号文件:国家财政再向农村倾斜

    2005年的一号文件提出:“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

    2005年中国加大减免农业税赋的政策力度,着力建立为农民减负的长效机制。

    2005年的一号文件指出:“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商品量等因素,对粮食主产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和补助。”

    2005年中国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高涨,秋冬播面积比去年增长2000多万亩。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的“二十字”要求

    2005年10月11日,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提出了新农村的“二十字”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

    《建议》强调,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中央一号文件: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1月21日正式公布,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这是2004年以来中国连续第三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

    2006年两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热点话题

    2006年两会期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经成为各界的热点话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4日在回答《农民日报》记者提问时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他阐述了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深层次的三点考虑。

    温家宝说: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了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农村的小康和农业的现代化,这是整个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步骤。他特别提出,加强农业和农村建设是一着活棋,这一步走好了,就能够带动内需和消费,从而使中国的经济发展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眼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之所以提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就是为了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的自主权。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二是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把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贯彻始终,并且作为检验的标准。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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