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举行,报名时间约为4月上旬。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制度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对于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考试科目]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二)《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2011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
(一)考试日期: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
(二)考试时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报考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参加高级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上述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本年底。
[考试方式]
1.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
2.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题型为综合性分析试题,题量为8道试题选答5题,每道题20分。
[报名时间]
基本在每年的3-4月份。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说明事项]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考试教材及大纲]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由审计署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
根据2009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的使用情况,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和审计署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辅导教材进行了必要的审校和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等相关法律法规,对2009年版教材内容进行了重新审校,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和调整,教材的整体结构没有改动。
[考试题型]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题型调整的通知》(审考办字〔2007〕4号),自2007年起,“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将取消混合选择题和判断题,仅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总题量与往年相当。
1.单项选择题,共30道,每道1分,从四项备选答案中选出一项正确的。
2.多项选择题,共20道,每道2分,从五项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项正确的,全部选对得满分,在无多选、错选的情况下,选对一项得0.5分。
3.综合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科目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为案例分析题),3个案例,每个案例包括5道小题,每小题2分,从四项备选答案中选出一项或多项正确的,全部选对得满分,有多项答案的小题在无多选、错选的情况下,选对一项得0.5分。
[合格标准]
一、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两个级别考试的合格标准均为双科60分,即初级资格和审计师资格的《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抓紧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数据盘随本文下发)、合格标准和颁发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三、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考生可在审计考试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
[成绩管理]
审计师考试成绩实行1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注册管理]
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报考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全国通过率]
一般全国通过率在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