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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尚缺哪些配套政策

发表时间:2014/3/12 1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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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尚缺哪些配套政策

  近日,一则“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热议。公开招聘,不仅关系到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公平、公正,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中之重。

  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

  7月5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副部长王晓初表示,2012年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自2002年起,我国开始试行聘用制,推行面不断扩大。据统计,全国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比例从2004年的36%,2006年的51%,2008年的74%,逐步增加到2009年的80%。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公开招聘在2006年被写进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2009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保部提出,继续推行聘用制度,争取2010年在全国全面建立聘用制度;2010年要在全部市(地)级以上机关、40%的县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1100多万人,实际聘用154万多人,聘用比约7:1。其中,江苏省公开招聘人数超过了20万人,上海、山东、广东三个省市超过了10万人。教育部、人保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体育总局、中科院等部门和单位公开招聘达到新进人员的90%以上。全国有25个省市区制定了公开招聘实施意见。

  有些省市早已“先行一步”实行公开招聘。

  2009年9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获得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这项改革,广东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15个行业指导意见。

  今年2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某些岗位。

  4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决定从6月1日起,事业单位补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业内人士表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全面建立,难在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目前情况看,县以下事业单位除中小学、卫生院外,其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均未进行过公开招聘。

  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存在“盲区”?

  人保部副部长王晓初日前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今明两年要重点做好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

  据安徽省阜阳市人保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自2006年以来,该市直全额事业单位就已经依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了公开招聘,全面推行“逢进必考”制度,各县市区随后“跟进”。几年来,全市事业单位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了大专以上工作人员约5700人(含中小学教师)。同时,为了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该市每年都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聘过程,从命题到笔试、面试、录用进行全程监督,几年来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事件。

  然而,并非所有的县级以下单位都和阜阳一样。

  皖北某县有关部门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该县的县直事业单位至今也未进行过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大都是从基层单位上调,一靠关系,二是自身优秀,三是安置军转人员;有的事业单位因为人员上调密集,人员超编,出现10多年未进大学生毕业生的现象。

  在记者随机电话采访的安徽有关县市中,情况“大同小异”。除了公开招聘了几批中小学教师以外,县直事业单位从未公开招聘过相关工作人员。而乡镇一级事业单位中,由于前几年机构精简,精简之后又靠关系进人,现在大都满员,甚至超编,公开招聘根本“无从谈起”,基本属于“盲区”。

  对于“公开招聘制度将于2012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记者采访的县市有关部门人士表示,估计“够呛”,因为各地目前都出现就业紧张,光每年的军转人员就难以安置,一旦有了编制指标就悄悄内部解决了,哪里还顾得上“公开招聘”。只有那些大多数人不愿意去的偏远农村乡镇,才有可能实行“公开招聘”。

  阜阳市人保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际上是和各地当政者、领导者是否有决心实施“公开招聘”有关系。事实上,只要领导有决心,“公开招聘”也并非难事。

   日前,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座谈会上,王晓初指出,今后必须坚决杜绝“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和内定名单、设置歧视性条件、试题泄密、考场舞弊等各种违法违规事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打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各种腐败现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确保公开招聘制度的公平公正。

  实现全覆盖缺少哪些配套政策?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事业单位全员聘任的关键在于配套政策的实施与完善。比如健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与人员流动相关的社保接转、档案管理等多方面政策。

  有关人士认为,尽管目前事业单位考录也已相对成熟,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还停留在办法、规范的层次,立法层次较低,缺少事业单位用人法律配套实施。据了解,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有20多个法规,而事业单位没有一套整体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人事管理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

   汪玉凯表示,公开招聘全覆盖受益最大的,将是那些希望进入县以下基层事业单位或是一些较为偏远地区的县级事业单位的人才。公开招聘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完善,公平、公正性越来越得到认可。然而,“某些录用人才的潜规则在基层事业单位依然普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健全、配套政策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基层和偏远地区事业单位用人素质,彻底杜绝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和内定名单,真正为基层招录优秀人才。”

  2009年12月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保部提出“2010年,我国将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出台,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考核、申诉等单项规定”。

  据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目前还在制定之中。这一条例在原人事部时期已经开始起草,2007年大部制改革后,此项工作移至人保部。这是一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行政法规,立足于确定基本制度、规范基本环节、解决基本问题,将为建立系统性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岗位管理的要求,条例将逐步制定和完善贯穿于人员“进、管、出”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汪玉凯表示:“制定相关条例,可以将事业单位过去十几年改革的成功经验固定化、法律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保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更明确强调,“要尽快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逐步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人事管理体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立法层次较高、程序规范、配套完备的人事法规体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各方观点

  招考不是公开招聘的唯一方式

  人保部副部长 王晓初

  公开招聘的核心是“公开”,只有“公开”才能实现公平公正,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新进人员选拔聘用机制。

  公开招聘也应探索不同的具体方式。一般来讲,考试是公开招聘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开的评审、答辩等直接考核的办法也许更恰当。

  事业单位改革要避免各自为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汪玉凯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问题是各自为政。如财政部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方案;人保部门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养老制度改革方方案;卫生部门制定医疗制度改革;编制部门、发改委负责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制定等。

  对此,各部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国务院应该设立一个高层次的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事业单位的总体方案制定。

  人才发展应“以用为本”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 吴江

  人才使用问题,归根到底是体制机制的问题。目前,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才发展以用为本的人才发展格局还没有形成。

  人事制度改革尤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到位。人才单位和部门所有现象仍然存在,人才的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不发达,市场对人才配置的基础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据公开报道整理,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名词解释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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