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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考题猜想4

发表时间:2014/2/11 16:54: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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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分析

1.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2.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某,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请回答: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

四、案例分析

1.【答案要点】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l6周岁的儿童。

2.【答案要点】

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课,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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