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南省拟招147名选调生 享新录用公务员待遇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7月28日,从省委组织部2008年我省将选调147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到基层培养锻炼,同时选聘81名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聘生” )到村任职。有意参加考试选拔者可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http://hi.lss.gov.cn ,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

据介绍,今年全省选调生147名,其中海口47名,其它各市县共100名。报考条件要求海南省生源,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下。2008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优秀学生干部3、院系以上三好学生。海口市乡镇选调生要求海口市生源。

选聘生拟招81名,其中海口市12名。报考条件要求本市县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优秀团干部3、优秀学生干部。

待遇方面,选调生一经录用,享受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登记为公务员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职务和级别,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乡镇至少工作2年。

选聘生在村工作聘期为3年,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聘2年。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享受中央财政人均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参加养老保险。在村任职期间,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 089865381583;

海口市委组织部监督科: 089866796775。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