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的职位和条件
选调的人员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30周岁(1978年11月30日后出生)以下,主任科员以下职务,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未婚或配偶具有广州市户籍,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满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一)中共广东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选调2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英语六级以上,文科专业。
(二)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讲师团选调1名,要求男性,中共党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请寄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珠岛宾馆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干部处。邮政编码:510100。联系电话:020-87185363,87185243,87601023(传真),勿访。
(二)报名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登记表(从南方新闻网www.southcn.com下载),另附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2、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左右。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15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为准。
四、办理程序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转任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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