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佛山高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因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性别:男;
3、年龄:26周岁以下;
4、学历和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熟悉XML、JAVA(或ASP.NET)、ORACLE(或SQL SERVER)、DREAMWEAVER、FLASH等技术。
5、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网站和业务管理系统(MIS)的设计、开发经验。
报考对象资格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区人事局共同审定。
三、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于2008年10月10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及反映本人计算机技术特长的证明材料传真或邮寄到高明区人事局办公室,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料情况确定选调考察对象。(联系人:陈燕辉;联系电话:0757-8882274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莲花路25号;邮政编码:528500)
(二)考察
对选调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三)体检
选调对象要到高明区人事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审批
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经区人事局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