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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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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向全国卫生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选调公务员名额
本次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名。
二、选调公务员的条件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男性。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预防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上述涉及的年龄和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08年6月30日。
选调对象资格审查,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事局共同进行。
三、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于2008年10月1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邮寄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金辉路,联系电话:88235184),主管部门区卫生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料情况确定选调考察对象。
(二)考察
对选调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三)体检
选调对象要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审批
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五)转任
经区人事局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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