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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吉林省检察院系统选调生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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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效解决基层检察官断档的实际问题,根据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情况,拟从高等院校定向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工作预案
一、   选调的数量和范围
1、选调的数量:计划选调95名。
2、选调的范围: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的2008届和2009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重点选调法律(法学)专业、省内大专院校的原籍毕业生。根据工作需要选调部分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报考靖宇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洮南市、安图县、汪清县、龙井市、和龙市、图们市、珲春市、敦化市、前郭县、伊通县、长白县等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检察院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
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已通过司法考试以及报考原籍所在地检察院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选选调;
5、选调到基层检察院的毕业生要与所在检察院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工作协议,以确保检察业务人才的相对稳定。
6、延边地区基层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按一定比例选调通晓朝文的朝鲜族毕业生;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选调的方法及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数量、职位、条件等情况,到相关院校进行动员,组织预报名,也可以由学生本人持学校推荐信到省检察院进行报名。省检察院按照选调的标准条件对预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正式报名:选调计划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后,由省检察院召集选调报名考生填报志愿,现场公布各基层检察院计划选调的职位和数额,考生填报正式报名登记表。省检察院审核后,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3、组织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组织选调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
4、体检、考察:依照考试成绩按选调数1:1的比例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相关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培训、录用分配: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由省检察院审核合格后报省委组织部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经培训后按选调计划分配到基层检察院。
四、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
1、组织领导
定向选调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省检察院组织实施。
2、时间安排
(1)2008年11月中旬开始到相关院校进行动员,组织学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2009年1月确定选调预备人选,通知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3)2009年5月组织考生参加全省招录公务员考试。
(4)2009年6月至7月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和培训,8月底前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批,并按计划分配到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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