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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面向07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笔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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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员补充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面向2007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条件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2007年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7年应届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至1988年11月期间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采取网络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详情请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

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于2007年1月1日至2月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

三、考试内容、时间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国家机关行政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能力。考试结构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考试时间

北京地区院校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为2006年12月24日,考生可于2007年1月2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为2007年2月13日,考生可于2007年3月1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成绩合格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和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的报名表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北京市人事局将通过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分期分批公布各单位招考信息,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可根据招考职位条件报名。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任何考试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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