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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合同管理备考辅导:无效合同的种类

发表时间:2017/2/19 10:21: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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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种类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范畴: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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