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 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 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 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 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 年;
(六)取得上述其他学科类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 年。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