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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11月27日-12月26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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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64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1号),现将我区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及征订考试用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3月29日 上午9:00—11:00

二、语种及类别

职称外语考试语种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职称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选择适当的语种及类别,并预订相应的考试用书。

考试等级按不同系列、不同档次、不同地区划分为A、B、C三个等级,适用人员见下表:

等级
A
B
C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3、其他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报考国际商务师者。
3、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高教、科研、卫生、工程以外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参考人员须根据各自的系列和档次报考相应的等级。

三、取消全国职称外语通用标准使用有效期的限制。从2005年起,凡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人员,一律取消有效期的限制。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通过国家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申报中级职称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取得“雅思”、“托福”、“PETS5”考试合格者或国家认可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人员和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第二学历的人员;

(四)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313人才工程”的人员;

(五)公开出版过10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并经认定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六)中教、小教、文学创作系列以及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等专业人员;

(七)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自1995年以后参加国家职称外语考试达到A级合格标准)的,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A级)考试的;

(八)高教、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卫生系列男55岁(含)、女50岁(含)以上的人员,及上述系列以外的其它系列和卫生系列中不需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男50岁(含)、女45岁(含)以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

(九)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十)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国职称外语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两个分数段(20分):

(一)在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建筑、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在县(区、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体育、工艺美术系列和艺术系列中的舞台技术、美术专业及卫生系列中不需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四)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从事音、体、美教学及担任生产实习指导教学工作的人员;

(五)区直部门、市直部门的高教、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卫生系列男50岁(含)、女45岁(含)以上的人员,及上述系列以外的其它系列男45岁(含)、女40岁(含)以上的人员;

(六)申报正高级职称时与第“四、(八) ”条中条件相同的人员。

六、不在免试或降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与任职资格层级要求相对应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七、从事中医、中药及图资、群文、文博、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自愿选择职称外语或医古文、古汉语考试。

八、有关说明

(一)除第“四、(七)”条和申报第二职称、教学医院套评职称可使用两次外语成绩外,在职称外语考试中取得的任何等级的成绩只能使用一次。

(二)自治区、市直属(垂直管理)单位的人员职称外语报考等级和考试成绩的使用要求,按照单位所在地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降低分数段的职称外语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九、报名办法

参加2009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考生,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7日上午9时起至12月26日下午5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2、报名确认

(1)区直报名确认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确认现场可使用银联卡缴费)。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主管部门或单位(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2)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中卫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自行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2008年12月2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十、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各类别、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各报名点报名时要向考生公布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三)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必须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和进入考场。

(四)凡2005年以来参加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合格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不得再参加同档次考试,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凡2007、2008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代考人员,今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参考人员,将追究考生及其人事主管部门的责任。

十一、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50元。

十二、考试用书

1、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大纲未作修改,仍可继续使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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