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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人社局:2014政法干警招录体检个别项目核查结果与政审补体检

发表时间:2015/1/29 11:47: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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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班(巴中)首次体检后个别项目核查结果与

考察政审暨递补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11部门《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点击浏览)的规定和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首次体检后个别项目核查暨递补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点击浏览)的安排,我们于2015年1月28日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了的首次体检后个别项目的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和组织递补体检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与合格对象的考察政审

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报告,李紫阳(男,报考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治安学(一)职位,职位编码11031318,准考证号1103511300623,报考层次专升本)、曾盛(男,报考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侦查学职位,职位编码11031312,准考证号1103511300325,报考层次专升本)2名报考对象核查结论为合格。将由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33号,邮码:636000,图文传真:0827-5260523)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工作。

请李紫阳、曾盛同志及时下载《二○一四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拟录对象考察政审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Word格式)并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于2015年1月31日前反馈至负责考察政审的机关。

二、递补体检对象及递补体检安排

根据体检(核查)后出缺情况,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依次递补赵斌(男,报考通江县公安局治安学(一)职位,职位编码11031308,准考证号1103511300226,报考层次专升本)、何定保(男,报考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侦查学(一)职位,职位编码11031316,准考证号103511300522,报考层次专升本)为下一轮体检对象。

请列入递补体检的报考对象务于2015年2月2日(星期一)16: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8号办公楼509室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报名,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360元/人·次(不含补充检查费用)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递补体检对象须于2015年2月3日(星期二)0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中,赴指定医院空腹参加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公布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首批体检人员名单暨体检安排的公告》(点击浏览)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填写体检表并缴纳体检费或未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检查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按不合格论。

联系电话:0827-5266060(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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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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