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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西报考公安系统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

发表时间:2014/2/7 11:20:1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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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西报考公安系统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要求,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制度。现就报考我区公安系统考生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1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钟宁宁等1448名考生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

  请上述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大专以下学历或职位要求生(兵)源地、常住户口为广西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扫描后发送到电子邮箱(gatzzb@163.com)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逾期不报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如有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递补资格审查的规定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选名单,我厅将于10月24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上发布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附件:

  公安系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名单.rar  

  自治区公安厅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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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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