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近日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明确: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英文译为Class1 Cost Engineer,二级工程师英文译为Class2 Cost Engineer。
在通知印发之前,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一、报考条件
1、一级造价工程师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二级造价工程师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二)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基础科目免考条件
1、一级造价工程师: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二级造价工程师: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1、一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计价》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2、二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四、考试频次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一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
五、证书印发及适用范围
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六、有效周期
1、一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二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七、注册管理
1、一级造价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2、二级造价工程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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