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第六章第二节考点汇总

发表时间:2019/9/9 9:12: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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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竣工决算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概念及作用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概念

项目竣工决算是指所有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建设项目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是建设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项目法人核定各类新增资产价值、办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据。竣工决算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竣工决算是全面完成工程造价管理目标的关键性因素之一。通过竣工决算,既能够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又可以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为工程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

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作用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全面地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及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它采用货币指标、实物数量、建设工期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综合、全面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全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

(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也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在办理交付资产的验收交接手续时,通过竣工决算反映了交付使用资产的全部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价值。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可以正确核定固定资产价值并及时办理交付使用,可缩短工程建设周期,节约建设项目投资,准确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可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向企业使用单位移交财产的依据。

(3)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考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果的依据。竣工决算反映了竣工项目计划、实际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以及设计和实际的生产能力,反映了概算总投资和实际的建设成本,同时还反映了所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通过对这些指标计划数、概算数与实际数进行对比分析,不仅可以全面掌握建设项目计划和概算执行情况,而且可以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为今后制订建设项目计划,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二、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

(一)竣工决算的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等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

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分析和补充说明的文件,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概况6—般从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方面进行分析说明。进度方面主要说明开工和學工时间,对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分析是提前还是延期;质量方面主要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相当一级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评定等级、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安全方面主要根据劳动工资和施工部门的记录,对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进行说明;造价方面主要对照概算造价,说明节约或超支的情况,用金额和百分率进行分析说明。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

(4)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5)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6)尾工工程情况。项目一般不得预留尾工工程,确需预齒尾工工程的,尾工工程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

(7)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查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概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实际投资完成额与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新增生产能力的效益分析,月交付使用财产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不增加固定资产的造价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分析有机构成和成果。

(9)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P

(10)预备费动用情况。

(11)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

(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

(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情况明细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等。以下对其中几个主要报表进行介绍。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见表6.2.1)。该表综合反映基本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况,内容包括该项目总投资、建设起止时间、新增生产能力、主要材料消耗、建设成本、完成主要工程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全面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提供依据,可按下列要求填写:

表 6. 2.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建设项目 '建设

地址 概算批实际完备

(单项工程). 名称 项目准金额

(元)成金额

(元)

主要设计 主要施 建筑安装工程

单位 工企业 基设备、工具、器具

占地面积

(m2)设计实际总投资

(万元)设计实际建待摊投资

出其中:

项目建设管理费

新增生产能力(效益)名称设计实际 其他投资

能力 待核销基建支出

建设起止设计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转出投资

时间实际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计

概算批准

部门及文号

完成主要

工程量建设规模 设备(台、套、吨)

设计实际设计实际

单项工程项目、批准概算预计未完已完成预计完成

收尾工程 内容部分投资额投资额 时间

小计

1)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主要设计单位和主要承包人,要按全称填列。

2)表中各项目的设计、概算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等确定的数字填列。

3)表中所列新增生产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的实际数据,根据建设单位统计资料和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填列。

4)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为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形成资产价值的交付使用资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支出,还包括不形成资产价值按照规定应核销的非经营项目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上述支出,应根据财政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的有关数据填列。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工器具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构成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

②待核销基建支出包括以下内容: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毁损道路修复、护坡及清理等不能形成资产的支出,以及项目未被批准、项目取消和项目报废前已发生的支出;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农村沼气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渔民上岸工程等涉及家庭或者个人的支出,形成资产产权归属家庭或者个人的,也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

上述待核销基建支出,若形成资产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形成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为转出投资处理。

③非经营性项目转出投资支出是指非经营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信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且其产权不属于本单位的投资支出。对于产权归属本单位的,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5)表中“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文号”,按最后经批准的文件号填列。

6)表中收尾工程是指全部工程项目验收后尚遗留的少量收尾工程,在表中应明确填写收尾工程内容、完成时间、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并加以说明,完工后不再编制竣工决算。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见表6.2.2)。竣工财务决算表是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一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是用来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该表反映竣工的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为止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情况。它是考核和分析投资效果,落实结余资金,并作为报告上级核销基本建设支出和基本建设拨款的依据。在编制该表前,应先编制出项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根据编制出的竣工年度财务决算和历年财务决算编制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此表采用平衡表形式,即资金来源合计等于资金支出合计。

表6. 2.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元)

资金来源金额资金占用金额

一、基建拨款 一、基本建设支出.

1.中央财政资金 (一)交付使用资产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固定资产

中央基建投资 2.流动资产

财政专项资金 3.无形资产

政府性基金 (二)在建工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

排的基建项目资金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地方财政资金 2.设备投资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3.待摊投资

地方基建投资 4.其他投资

续表6. 2. 2

资金来源金额资金占用金额_

财政专项资金 (三)待核销基建支出

政府性资金基金 (四)转出投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 排的基建项目资金 二、货币资金合计

二、部门自筹资金(非负债性资金) 其中:银行存款

三、项目资本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

1.国家资本 _其中:直接支付

2.法人资本 授权支付

3.个人资本 现金

4.外商资本 有价证券

四、项目资本公积 三、预付及应收款合计

五、基建借款 1.预付备料款

其中:企业债券资金 2.预付工程款

六、待冲基建支出 3.预付设备款

七、应付款合计 4.应收票据

1.应付工程款 5.其他应收款

2.应付设备款 四、固定资产合计

3.应付票据 固定资产原价

4.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减:累计折旧

5.其他应付款 固定资产净值

八、未交款合计 固定资产清理

1.未交税金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2.未交结余财政资金

3.未交基建收入

4.其他未交款

合 计 合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1)资金来源包括基建拨款、部门自筹资金(非负债性资金)、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公积金、基建借款、待冲基建支出、应付款和未交款等,其中:

①项目资本金是指经营性项目投资者按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的规定,筹集并投入项目的非负债资金,在项目竣工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②项目资本公积金是指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资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接收捐赠的财产、资本汇率折算差额,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2)表中“交付使用资产”、“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部门自筹资金”、“项目资本”、“基建借款”等项目,是指自开工建设至竣工的累计数,上述有关指标应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写。

3)表中其余项目费用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写。

4)资金支出反映建设项目从开工准备到竣工全过程资金支出的情况,内容包括基建支出、货币资金、预付及应收款、固定资产等,资金支出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

(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见表6.2.3)。该表反映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价值的情况和价值,作为财产交接、检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

表6. 2. 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元)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总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合计建筑物及构筑物设备其他

交付单位: 负责人: 接受单位: 负责人:

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1)表中各栏目数据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各相应项目的汇总数分别填写,表中总计栏的总计数应与竣工财务决算表中的交付使用资产的金额一致。

2)表中第3栏、第4栏、第8、9栏的合计数,应分别与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的数据相符。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见表6.2.4)。该表反映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价值的明细情况,是办理资产交接和接收单位登记资产账目的依据,是使用单位建立资产明细账和登记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编制时要做到齐全完整,数字准确,各栏目价值应与会计账目中相应科目的数据保持一致。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具体编制方法是:

表6.2.4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元)

序号单项工

程名称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建筑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家具

结构面积

(㎡)金额

(元)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金额

(元)其中:设

备安装费

(元)其中:分

摊待摊投 资(元)名称金额

(元)名称金额

(元)

1)表中“建筑工程”项目应按单项工程名称填列其结构、面积和价值。其中“结构”是指项目按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形式填写;面积则按各项目实际完成面积填写;金额按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价值填写。

2)表中“固定资产”部分要在逐项盘点后,根据盘点实际情况填写,工具、器具和家具等低值易耗品可分类填写。

3)表中“流动资产”、“无形产”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实际交付的名称和价值分别填列。

3.建设工程竣工图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各主管部门都要认真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国家规定: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为确保竣工图质量,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其具体要求包括:

(1)凡按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承包人(包括总包和分包承包人,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承包人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原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绘图;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承包人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4)为了满足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需要,还应绘制反映竣工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平面示意图。

(5)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原有的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一起归档。

4.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对控制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及其动态的变化需要进行认真地比较对比,总结经验教训。批准的概算是考核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在分析时,可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然后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和其他工程费用逐一与竣工决算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及批准的概算、预算指标、实际的工程造价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竣工项目总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并在对比的基础上,总结先进经验,找出节约和超支的内容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分析以下内容:

(1)考核主要实物工程量。对于实物工程量出入比较大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

(2)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要按照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三大材料实际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是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建设单位管理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要按照国家和各地的有关规定,根据竣工决算报表中所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与概预算所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数额进行比较,依据规定查明是否多列或少列的费用项目,确定其节约超支的数额,并查明原因。

(二)竣工决算的编制

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条件

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已完成;

(2)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已完成;

(3)收尾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4)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纠纷的事项已处理完毕;..

(5)其他影响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解决。

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立项批复文件;

(3)项目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概算书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资料;

(5)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

(6)工程合同文件;

(7)项目竣工结算文件;

(8)工程签证、工程索赔等合同价款调整文件;

(9)设备、材料调价文件记录;

(10)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11)其他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

3.竣工决算的编制要求

为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建设项目竣工后,都应及时、完整、正确的编制好竣工决算。建设单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保证竣工决算的及时性。对建设工程的全面考核,所有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后,具备了投产和使用条件的,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对于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保证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和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2)积累、整理竣工项目资料,保证竣工决算的完整性。积累、整理竣工项目资料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基础工作,它关系到竣工决算的完整性和质量的好坏。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随时收集项目建设的各种资料,并在竣工验收前,对各种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为投产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依据。在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将各种基础资料与竣工决算一起移交给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

(3)清理、核对各项账目,保证竣工决算的正确性。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认真核实各项交付使用资产的建设成本;做好各项账务、物资以及债权的清理结余工作,应偿还的及时偿还,该收回的应及时收回,对各种结余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工具等,要逐项清点核实,妥善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任意侵占;对竣工后的结余资金,要按规定上交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在完成上述工作,核实了各项数字的基础上,正确编制从年初起到竣工月份止的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以便根据历年的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财务决算进行整理汇总,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4.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

竣工决算的编制程序分为前期准备、实施、完成和资料归档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了解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基本的编制资料。在编制竣工决算文件之前,应系统地整理所有的技术资料、工料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资料,并分析它们的准确性。完整、齐全的资料,是准确而迅速编制竣工决算的必要条件。

2)确定项目负责人,配置相应的编制人员。

3)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建设项目情况的编制计划。

4)由项目负责人对成员进行培训。

(2)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完整的编制程序依据资料。在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中,要特别注意建

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投产或使用的全部费用的各项账务,债权和债务的清理,做到工程完毕账目清晰,即要核对账目,又要查点库存实物的数量,做到账与物相等,账与账相符,对结余的各种材料、工器具和设备,要逐项清点核实,妥善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收回资金。对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准确的数据和结果。..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清理工作。

3)编制完成规范的工作底稿。

4)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与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5)与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实际支出与批复概算的对比分析工作。重新核实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将竣工资料与原设计图纸进行查对、核实,必要时可实地测量,确认实际变更情况;根据经审定的承包人竣工结算等原始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概、预算进行增减调整,重新核定工程造价。

(3)完成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完成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报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附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相关附件等。清理、装订好竣工图。作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2)与建设单位沟通工程竣工决算的所用事项。

3)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复核后,出具正式0:程竣工决算编制成果文件。

(4)资料归档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应进行分类整理,与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成果文件一并形成归档纸质资料。

2)对工作底稿、编制数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进行电子化处理,形成电子档案。

将上述编写的文字说明和填写的表格经核对无误,装订成册,即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文

件。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把其中财务成本部分送交开户银行签证。竣工决算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三)竣工决算的审核

1.审核程序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的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制定统一的审核批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央项目主管部门本级以及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批复;其他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中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批复,报财政部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职责和程序要求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批复的办法,可以委托预算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无多算和重复计算工程量、高估冒算建筑材料价格现象;

(2)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正确;

(3)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概算(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

(4)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

(5)项目形成资产是否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资产接收单位是否落实;

(6)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7)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合理;

(8)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间钩稽关系是否清晰、明确;

(9)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10)项目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等;

(11)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间是否存在错误;

(13)相关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是否出具审核意见。

三、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花费的总投资形成相应的资产。按照新的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四大类。'..

(一)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1.新増固定资产价值的概念和范畴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所増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它是以价值形态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最终成果的综合性指标。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是投资项目竣工投产后所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即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是以价值形态表示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最终成果的指标。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的。单项工程建成经夸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即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増固定资产价值。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内容包括:已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増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费用。

2.新増固定资产价值计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

(5)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果和待分摊的待摊投资。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种特殊炉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

3.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

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等按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地质勘察和建筑工程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比例分摊,生产工艺流程系统设计费按安装工程造价比例分摊。

【例6.2.1】某工业建设项目及其总装车间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需安装设备费以及应摊入费用如表6.2.5所示,计算总装车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表6.2. 5分摊费用计算表(万元)

项目名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费建筑设计费工艺设计费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5000100012001051206040

总装车间竣工决算1000500600————

解:计算如下:

应分摊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分摊的土地征用费=应分摊的建筑设计费=应分摊的工艺设计费=总装车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1000+500+600)(30.625+24+12+20)

=2100+86.625=2186.625(万元)

(二)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在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年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一无形资产》,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我国作为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销售网络、客户关系、供应关系、人力资源、商业特许权、合同枚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域使用权、森林权益、商誉等。

1.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

(1)投资者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时,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企业自创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4)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载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作价。

(5)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在其有效使用期内分期摊销,即企业为无形资产支出的费用应在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内得到及时补偿。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专利权的计价。专利权分为自创和外购两类。自创专利权的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主要包括专利的研制成本和交易成本。研制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研制过程中直接投入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材料费用、工资费用、专用设备费、资料费、咨询鉴定费、协作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间接成本是指与研制开发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非专用设备折旧费、应分摊的公共费用及能源费用)。交易成本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技术服务费、交易过程中的差旅费及管理费、手续费、税金)。由于专利权是具有独占性并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生产要素,因此,专利权转让价格不按成本估价,而是按照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计价。

(2)专有技术(又称非专利技术)的计价。专有技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是专有技术本身应具有的,专有技术的价值在于专有技术的使用所能产生的超额获利能力,应在研究分析其直接和间接的获利能力的基础上,准确计算出其价值。如果专有技术是自创的,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当期费用处理。对于外购专有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行估价,其方法往往通过能产生的收益采用收益法进行估价。

(3)商标权的计价。如果商标权是自创的,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将商标设计、制作、注册、广告宣传等发生的费用直接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只有当企业购入或转让商标时,才需要对商标权计价。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确定。

(4)土地使用权的计价。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同,土地使用权可有以下几种计价方式:当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并为之支付一笔出让金时,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当建设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行政划拨的,这时土地使用权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人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时,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三)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等。

(1)货币性资金。货币性资金是指现金、各种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其中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企业内部各部门用于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各种存款是指企业的各种不同类型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根据实际入账价值核定。

(2)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受益单位收取的款项;预付款项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购货定金或部分货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一般情况下,应收及预付款项按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的实际成交金额入账核算。

(3)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股票和债券根据是否可以上市流通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确定其价值。

(4)存货。存货是指企业的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形成,主要有外购和自制两个途径。外购的存货,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四)新增其他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其他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种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1)开办费的计价。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其他各项费用,如建设单位经费,包括筹建期间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费、农业开荒费、注册登记费等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按照新财务制度规定,除了筹建期间不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净损失外,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中。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计价。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企业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租入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属于出租入,但企业依合同享有使用权。通常双方在协议中规定,租人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并承担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修理和改良的责任,即发生的修理和改良支出全部由承租方负担。对租入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其会计处理与自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无区别。对租入固定资产实施改良,因有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效用和功能,应当另外确认为一项资产。由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租入企业,不宜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而作为其他资产处理。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应当在租赁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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