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造价管理知识点: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

发表时间:2021/1/11 11:47: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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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

(一)总分包模式

采用总分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

建设单位:

1.合同结构简单。【只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2.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小。【合同数量少】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可承担较少风险。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分包自控,总包监督管理,总包和分包就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工程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进行】

(5)对建设单位而言,选择总承包单位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合同金额高,有能力做总包的单位少】

(6)对总承包单位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

(二)平行承包模式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4)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

(5)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

一是由于总合同价不易短期确定,从而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

二是由于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从而增加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

(三)联合体承包模式【与信任的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一个自己没办法完成的大项目,共同承担责任】

采用联合体承包模式的特点:

(1)对建设单位而言,与总分包模式相同,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而且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的控制。

(2)对联合体而言,可以集中各成员单位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克服单一公司力不能及的困难,不仅可增强竞争能力,而且也可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合作体承包模式【与不信任的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一个自己没办法完成的大项目,不共同承担责任】

采用合作体承包模式的特点:

(1)建设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小,但风险较大。

(2)各承包单位之间既有合作的愿望,又不愿意组成联合体。

(五)CM承包模式

1)采用快速路径法施工。

即在工程设计尚未结束之前,当工程某些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时,就开始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从而使这部分工程的施工提前到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设计和施工搭接,交叉进行】

2)CM单位有代理型和非代理型两种。

代理型的CM单位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由建设单位直接签订。

非代理型的CM单位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CM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

代理型合同: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因此,采用简单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

非代理型合同: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加酬金的合同形式。这是因为CM合同总价是在CM合同签订之后,随着CM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约而逐步形成的。只有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建设单位才能控制工程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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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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