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信贷业务到期处理
一、贷款偿还操作及提前还款处理(理解并掌握)
1、贷款偿还的一般操作过程
简要的归纳如下:业务操作部门应该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业务操作部门对预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
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操作过程
提前还款,指借款人希望改变贷款协议规定的还款计划,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行同意,缩短还款期限的行为。
提前还款条款包括以下内容:未经银行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协议规定的最后支款日后、贷款到期日前的时间内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在提前还款日前30天或60天以书面形式向银行递交提前还款申请,其中应列明借款人要求提前偿还的本金金额;由借款人发出的提前还款申请应该是不可撤销的,借款人有义务据此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本金,如果偿还部分本金,其金额应等于一期分期还款的金额或者应为一期分期还款的整数倍,并同时偿还截至该提前还款日前一天所发生的相应利息,以及应付的其他相应费用;提前还款应该按照贷款协议规定的还款计划以倒序进行;已提前偿还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对于提前偿还的部分可以收取费用。
二、贷款展期处理(理解并掌握)
1、贷款展期的申请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贷款到期日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提交的展期申请,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展期理由、展期期限,以及展期后的还本、付息、付费计划和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2、贷款展期的审批
分级审批制度
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度,来确定各级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超过了审批权限的,应该上报上级机构进行审批。
贷款展期的担保问题
贷款展期被批准后,银行应根据贷款种类、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抵押品、质押品、保证人等情况,重新确定贷款的风险度。
对于保证担保贷款的展期,应该重新确认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在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前,必须要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对抵押贷款的展期,应该对抵押物的账面净值进行核查;抵押物价值不足,那么就应该要求借款人补充新的担保;为减少贷款的风险,还应该续签抵押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续期登记手续,以保持抵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贷款展期手续办理完成以后,切实履行对抵押物跟踪检查制度。
转贷款的展期问题
对利用外国借入资金对国内转贷的贷款展期问题,应按照“挂钩”和“脱钩”两种方式区别处理。“挂钩”方式指,按照与国外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对内转贷;“脱钩”方式指在借款人接受和总行同意的情况下,按照不同于国外贷款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对内转贷。凡采用“挂钩”方式转贷的,一般是不允许展期;采用“脱钩”方式转贷的,在国内贷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以前,经银行同意,视其具体情况,可允许适当展期。
3、展期贷款的管理
贷款展期的期限,
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短期贷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另有规定的除外。
贷款展期后的利率
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者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那么贷款就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4、展期贷款的偿还
三、依法收贷(理解并掌握)
1、依法收贷的含义
广义的依法收贷,指银行按规定或约定,通过催收、扣除、处理变卖抵押物,提前收回违约使用的贷款,加罚利息等措施,以及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收回贷款的行为。狭义的依法收贷,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冲裁、诉讼等手段清理收回贷款的活动。
2、依法收贷的对象、程序和内容
银行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要以分行或支行的名义进行,而分理处及其以下的营业机构不能成为独立的诉讼主体。依法收贷的对象,是不良贷款。
依法收贷的顺序,一般是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按照法律的规定,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为2年。对逾期贷款,银行必须每季都要开出催收贷款通知函,并同时发送担保单位签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依法申请支付令,充分运用执行手段,来追偿欠款。
3、依法收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信贷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要综合运用诉讼手段和非诉讼手段依法收贷;既要重视诉讼,更要重视执行;在依法收贷工作中要区别对待。
四、贷款总结评价(理解)
贷款总结评价的内容包括:贷款的基本评价、贷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和其他有益经验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