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基本情况简介
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是由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业资格考试,从2006年起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内容以《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不指定考试教材。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等五个科目,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三、考试成绩管理
单科合格成绩实行三年有效、滚动管理。连续三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考科目的合格者,取得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四、考试时间
2011年度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份举行(仅供参考,具体时间见人事考试信息)。
五、《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考试题型说明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共考四种题型,分别是: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情景分析题,总分120分,其中:
判断题10分(10道题,题号1-10,每题1分);
单项选择题45分(45道题,题号11-55,每题1分);
多项选择题30分(15道题,题号56-70,每题2分);
情景分析题30分(3道大题,内含15道小题,题号71-85,每小题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