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律的要素
法律的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
一、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结构
1、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性规范的内在结构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法律规范的构成因素,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
(1)假定,即行为条件;
(2)处理,即行为模式;
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①可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和有权如何行为”的模式;②应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③勿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3)制裁,即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可分为两种:①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②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2008年多项选择题第2题)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b.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应为和勿为三种模式
c.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d.将法律规范的三个构成要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的现象较为常见
答案:d
(2007年多项选择题第42题)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 )要素组成。
a. 行为条件
b. 行为模式
c. 行为分析
d. 法律后果
答案:abd
2、法律规范的形式结构------命令性规范的结构
命令性规范的结构包含两个构成要素,即:“如果。。。则。。。”。例如“宪法规范”、“刑法规范”。
(二)法律规范在立法中的表达方式
1、逻辑性规范的表达方式
在立法实践中,将一个逻辑性规范的三个构成因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的现象为数极少。最常见的情况是将假定、处理规定于一个条文,制裁措施却规定在另外的条文中。
2、命令性规范的表达方式
命令性规范中的“如果……则……”这两个要素都表现在一个条文当中,一个条文就是一项指令。在立法中往往将命令性规范结构要素中的相同内容集中起来,规定于一些条文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将多个命令性规范中的“假定”部分或者“制裁”集中表述。
(三)法律规范的种类(重点)
1、部门法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不同的部门法规范。如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等。
2、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义复合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义复合性规范。
3、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又分:相对确定性规范;绝对确定规范(例刑法57条第1款)。
(1)相对确定性规范可以分为:
①必择其一的规范(例刑法27条第2款);
②任选的规范(例刑法37条);
③情况性规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76条。
(2)准用性规范也属于确定性规范(刑事诉讼法)195条。
(3)非确定性规范主要是指委任性规范(例注册会计师法)第43条。
4、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定和限度的范围,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理解掌握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内容和涵义。
5、专门化规范
根据它们在法律调整中的不同功能,大体上可以将其分为原则性规范、定义性规范、业务性规范和冲突性规范。
(1)原则性规范的功能在于确定法律调整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或基本价值取向。
(2)定义性规范的功能是确定和解释法律概念的特定含义。
(3)业务性规范是指专门规定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的规范。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几个方面。
(4)冲突性规范又称“法律选择规范”、“抵触规范”或“间接规范”等,是指在法律、条约或国际惯例中规定的,在处理国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当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相互抵触时,应当适用哪一国法律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