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分析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单选题、多选题)13

第二章    宪法(单选题、多选题)16

第三章    行政法(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5

第四章    行政诉讼法(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17

第五章    刑法(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19

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20

第七章    资源环境与科技法(单选题、多选题)12

第八章    社会保障法(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20

第九章    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18

 

【考试题型与分值】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4040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3060分。

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2040

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由计算机阅卷。

10 22 日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   法律概述

一、法、法律的概念

(一)法的概念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的内容是由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通过规定社会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法律的概念

      广义上的法律:与“法”的含义相同,泛指国家的全部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它包括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某些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等。

狭义上的法律:在我国,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008年多项选择题第41题)下列关于法的概念与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的内容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法确认、保护和发展对全社会有利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

c、广义的法律与“法”含义相同,泛指国家的全部规范性文件

d、狭义的法律包括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答案:bd

二、    法律的基本特征

(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三)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四)法律是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主要调整手段的行为规范

2009年多项选择题第41题)下列关于法律基本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法律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b.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 国家认可的法律主要是判例法、习惯法和其他成文法

d. 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对社会全体成员普遍的有效性

答案:abcd

三、    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包括法律调整的影响和法的思想影响。法的作用可以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一)法律的规范作用(重点)

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

1、法律的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通过规定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制裁,来指引人们的行为。

1)一般有三种指引方式:第一,规定积极行为的义务;第二,授予主体权利;第三,禁止主体为一定的行为。

2)法律的指引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种类,如:①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②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的差异可分为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③根据法的构成要素有别可分为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2009年单项选择题第1题)法律的指引可以分为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这一分类依据的划分标准是( 

a.法律规范中行为模式的不同      b.国家权利行为权限幅度的差异

c. 法的构成要素的差别             d.法律评价作用的不同

答案:c

2、法律的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2008年单项选择题第1题)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是法律的(    )作用。

a.指引    b.评价

c.预测    d.教育

答案:b

2007年单项选择题第1题)法律(    )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作用。

a. 指引作用   b. 评价作用   c. 预测作用    d. 教育作用

答案:b

3、法律的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规范可以预测主体即将做出的行为的后果,也可以预知国家对某种行为的态度。

4、法律的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自身得以实现的作用。

5、法律的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通过自身的存在及运作实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督促、引导、教育人们弃恶从善、正当行为的作用。

(二)法律的社会作用

1、法律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2、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3、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四、    法律的分类

法律的分类是指从一定角度或根据一定标准将法律规范或法律制度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分类。

(一)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分类依据: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的不同);

(二)实体法和程序法(分类依据: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

(三)根本法和普通法(分类依据: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四)一般法和特别法(分类依据: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

(五)国内法和国际法(分类依据:法的创制和使用主体的不同);

(六)公法与私法(分类依据:法律调整对象和调整主体的范围不同)。

2007年多项选择题第41题)依据法律的分类,我国的刑法属于(    )。

a成文法   

b.实体法

c.普通法

d.私法

答案:abc

第三节  法律的要素

法律的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

 

一、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结构

1、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性规范的内在结构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法律规范的构成因素,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

1)假定,即行为条件;

2)处理,即行为模式;

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①可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和有权如何行为”的模式;②应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③勿为模式,即在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3)制裁,即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可分为两种:①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②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2008年多项选择题第2题)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b.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应为和勿为三种模式

c.法律规范中的假定包括行为主体的条件和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d.将法律规范的三个构成要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的现象较为常见

答案:d

2007年多项选择题第42题)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 )要素组成。

a. 行为条件

b. 行为模式

c. 行为分析

d. 法律后果

答案:abd

2、法律规范的形式结构------命令性规范的结构

   命令性规范的结构包含两个构成要素,即:“如果。。。则。。。”。例如“宪法规范”、“刑法规范”。

(二)法律规范在立法中的表达方式

    1、逻辑性规范的表达方式

       在立法实践中,将一个逻辑性规范的三个构成因素规定在一个法律条文中的现象为数极少最常见的情况是将假定、处理规定于一个条文,制裁措施却规定在另外的条文中。

2、命令性规范的表达方式

命令性规范中的“如果……则……”这两个要素都表现在一个条文当中,一个条文就是一项指令。在立法中往往将命令性规范结构要素中的相同内容集中起来,规定于一些条文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将多个命令性规范中的“假定”部分或者“制裁”集中表述。

(三)法律规范的种类(重点)

    1、部门法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不同的部门法规范。如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等。

2、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义复合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义复合性规范。

3、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又分:相对确定性规范;绝对确定规范(例刑法57条第1款)。

1)相对确定性规范可以分为:

①必择其一的规范(例刑法27条第2款);

②任选的规范(例刑法37条);

③情况性规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76条。

2)准用性规范也属于确定性规范(刑事诉讼法)195条。

3)非确定性规范主要是指委任性规范(例注册会计师法)第43条。

4、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定和限度的范围,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理解掌握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内容和涵义。

5、专门化规范

根据它们在法律调整中的不同功能,大体上可以将其分为原则性规范、定义性规范、业务性规范和冲突性规范。

1)原则性规范的功能在于确定法律调整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或基本价值取向。

2)定义性规范的功能是确定和解释法律概念的特定含义。

3)业务性规范是指专门规定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的规范。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几个方面。

4)冲突性规范又称“法律选择规范”、“抵触规范”或“间接规范”等,是指在法律、条约或国际惯例中规定的,在处理国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当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相互抵触时,应当适用哪一国法律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