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因此,a选项、c选项表述错误。根据规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
10、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订立程序。甲公司的广告内容具体确定,表达出订立合同的意思,并包括一经承诺合同即足以成立的各项基本条款,属于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且符合要约的要求,构成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acd选项均表述“不承担责任”,所以,只有b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