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大纲要求:

1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定义和行为规范

2熟悉股东大会的职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和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和会议记录

3掌握董事(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董事的职权、义务和责任

4掌握董事会的运作规范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的决议程序。

5了解经理的任职资格、聘任和职权,经理的工作细则。

6掌握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监事的职权、义务和责任,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运作规范和监事会的决议方式。

7了解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股东大会

(一)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p50了解)

 

(二)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及行为规范

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

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 行为规范:在实际运作中,大量关联关系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股东大会的职权(p51),注意下列几点:

1. 股东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它的职权是决定权和审批权

2. 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3.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表决权可集中使用)

 

(四) 股东大会的运作和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集

1股东大会的主持?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将会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注意: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前10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3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应该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 最迟不得晚于630日召开。

注意: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2.谁可以提出股东临时提案?

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3%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可提出临时提案。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布。

3.哪几种情形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在该情形出现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注意前3点:

1董事人数不足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股东大会决议

1.普通决议: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特别决议: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1)公司章程的修改;(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5)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例题1】单选:在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a.3%

  b.5%

  c.10%

  d.15%

答案:a

 

【例题2】不定项:当( )时,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

  c.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

  d.监事会提议召开

答案:bcd  a项应该是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规定

(一)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共5点,考试重点,详记)

1.审议批准如下担保事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例题3】不定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  )事项。

a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b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期总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c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d单笔担保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答案:cd   a项为50%  b项为30%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1.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可以连任。
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2.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董事的职权:(1)出席董事会,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名权。

4.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四、上市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的特别规定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 
    1.
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

1)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则;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3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2.独立董事任期?任职时间3年,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3.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强调第一点)

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注意什么是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请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及咨询机构;

  (6)公开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1/2以上的比例。

  4.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分类: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由谁聘任?是否可兼任?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整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在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例题4】不定项:下列人员属于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在某上市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何某的岳父

b.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的女儿小王

c.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d.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答案:abcd 

【例题5】判断: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

答案: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1.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董事相同,《公司法》关于不适于担任董事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经理。

2.聘任?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成员。

3.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

【例题6】不定项: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陈述,错误的是( 

a.公司章程不可以对经理的任职资格做出规定

b.经理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c.经理在董事会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权利

d.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答案:1.ac a项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  c项为董事会的职权

 

 【例题7】判断: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股东大会聘任或解聘,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经理决定。( )

  答案:错,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1.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机制和任期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限制规定同样适用于监事。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不得低于1/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时,连选可连任。

   2.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3.监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

 

大纲要求: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的一般规定、利润及其分配、公积金的提取。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一般规定

  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与利润分配

1.顺序?先弥补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再提取任意公积金,再向普通股股东分配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三、公司的公积金及其用途

1.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例题1单选: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a.3    b.4    c.2    d.1

答案:b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大纲要求:(1熟悉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和分立概念及相关程序

2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概念及相关程序。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和分立

(一)合并

 分类: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就是(aba), 新设合并就是(abc

 公司应当做出合并之日起10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分立

 分类: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解散的概念:法人资格的消失

 公司解散时,应当进行必要的清算活动。

(二)解散的原因(五点)

5.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解散的清算

  清算组的规范运作:(只讲1345

 1.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 清算组制订清算方案。

 3.清偿顺序。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4.清算义务和责任。在清算期间,即使公司存续,也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5.破产。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 制作、确认清算报告和公告公司终止。

 

【例题】判断: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可以解散。

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