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与承销

大纲要求: 熟悉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规则、承销的组织、信用评级安排、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

 

短期融资券的含义:短期融资券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最长的期限是不超过365的有价证券。

一、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注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交易商协会负责受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注册。

交易商协会设立注册委员会,注册委员会通过注册会议行使职责。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发行注册。注册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5名注册委员会委员参加。

交易商协会向接受注册的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以一次发行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应在注册后两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

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要更换主承销商或者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与资金使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资金使用用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三、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操作要求

(一)承销的组织:在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
  1.企业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团有3家或3家以上承销商的,可设1家联席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承销活动;承销团中除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以外的承销机构为分销商。
   2.承销机构承销融资券,可以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二)信用评级
  1.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当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

2.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注册自动失效,交易商协会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三)利率与费率的确定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及的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四)交易、结算与兑付
  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就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在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同业拆解中心为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

四、短期融资券的信息披露(p335)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1.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1期会计报表)


(二)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

1.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企业应按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

1)每年4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2)每年8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每年430日和1031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在存续期间,企业发生可能影响重大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场披露(p336,11)

4)企业占同类资产总额20%以上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或报废;

6)企业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每个交易日向市场披露上一个交易日日终,单一投资者持有短期融资券的数量超过该期总托管量30%的投资者名单和持有比例。

【例题1】不定项:有关短期融资券的表述,正确的有( 

    a短期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b短期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c主承销商应当在每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d短期融资券应该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

答案: abd c项,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报告

【例题2】不定项: 关于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只能发行一次短期融资券

    b 企业应在注册后的2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

    c 企业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d 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不需要重新注册

答案: bc a选项,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d选项,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要更换主承销商或者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例题3】判断:短期融资券可采取向社会公众发行和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两种方式。

答案: 错,短期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短期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

第六节 中期票据的发行与承销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制定发行计划,在计划内灵活设计各期票据的利率形式、期限结构等要素

2.企业应在中期票据发行文件中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

3.披露要求:企业发行中期票据,除在银行间市场披露信息外,还应于中期票据注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次性披露中期票据完整的发行计划。

中期票据投资者可就特定投资需求向主承销商进行逆向询价,主承销商可与企业协商发行符合特定需求的中期票据。
   
发行与承销过程中的其他事项,均与短期融资券相同。

第七节  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大纲要求:熟悉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的特点、发行规模要求、偿债保障措施、评级要求、投资者保护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一、定义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

中小非金融企业: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为中小企业的非金融企业;

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发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融资工具。

 

二、注册

1.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注册,一次发行

2.要求: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只集合票据的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使用

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应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在存续期间变更用途的,均须经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并应提前披露。

 

四、偿债保障措施

    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包括信用增进措施、资金偿付安排以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例题1】单选: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 ),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a 30%,2亿元       b 40%2亿元

c 30%,10亿元      d 40%10亿元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