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著作权贸易与国际出版合作

一、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出版专业实务教材第410-453页)

(一)掌握(6

1. 著作权贸易中引进选题、输出选题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2. 开展著作权贸易的原则

3. 著作权贸易信息的获取途径

4. 著作权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5. 履行著作权贸易合同需注意的事项

6. 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

(二)熟悉(5

1. 著作权贸易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2. 著作权贸易的类型

3. 著作权贸易谈判的前期准备

4. 著作权贸易谈判的方式和策略

5. 国际出版合作的主要形式

(三)了解(4

1. 著作权贸易的法律前提

2. 著作权代理

3. 出版社著作权贸易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4. 国际出版合作的概念

二、历年试题统计
    2008-2010

 

分值

题号

单选题

3

28-30

多选题

6

63-65

综合题

0

0

 

9

4.5%

第一节  著作权贸易概述

著作权贸易,习称版权贸易,作为知识产权贸易的一种,属于无形财产权贸易。分以下两种:

广义:各类作品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与转让,包括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

狭义:通常指涉外或国际著作权贸易,主要是作品著作权的引进与输出。

本书专指涉外著作权贸易,即我国出版单位、著作权人、著作权代理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与海外(含台港澳)的相应单位和机构,就作品著作权中某项或某几项财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使用所进行的交易活动。

实际上,能进行贸易的只能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即著作权贸易的客体。

 

著作权贸易的主体如下:

卖方:

1)作品的著作权人;

2)得到著作权人授权的出版者、代理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

买方:

希望使用作品的出版单位等。

一、著作权贸易的特点(熟悉)

(一)贸易客体不同

普通贸易:有形的商品;

著作权贸易:无形的知识产权,即著作权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财产权。可以根据使用作品方式拆分或组合成相应的权利。

例:“中国大陆地区中文翻译出版权”。

出版领域的著作权贸易主要涉及的是:翻译权、出版权(含复制权和发行权)和重印权,当前信息网络传播权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贸易方式不同

普通贸易:实物(有形商品)的所有权的转移,通过有关商品的购买、运输和交割即可完成交易,买方可对实物自由处置。

著作权贸易:无形知识产权的转移,有转让和许可使用等不同贸易方式。要由合同约定是否允许买方向第三方再次转授有关权利。

另外,前者所涉及商品不能再卖给其他人。而后者,货卖多家则是常见的合法行为,也就是权利的非专有许可。或者就不同权利、时间和地域的专有许可。

(三)支付方式不同

普通贸易:买卖价格固定,货物交割后便要付清货款,银货两讫;

著作权贸易:可以一次性支付,更多的是以版税方式支付。

(四)权利期限不同

普通贸易:商品一旦售出,即与卖方无关。

著作权贸易:买方所获得的相应权利通常是有期限的。

二、开展著作权贸易的法律前提(了解)

著作权贸易主体双方所在的国家和地区,或者就相互的著作权保护签订过双边、多边协定,或者共同加入了有关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

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2)自动保护原则;

3)独立保护原则;

4)最低保护原则。

三、著作权贸易的分类(熟悉)

著作权许可使用与转让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的著作权主体不发生转移,而后者发生转移。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

1.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点

第一,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即著作权主体未改变。

第二,被许可人只能按照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能将其所获得的使用权再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三,被许可人取得的如果是非专有使用权,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

2.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形式

1)专有许可

是指著作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只许可一个使用者以独占方式使用相应权利,其他人不可能再获得同样的授权。

“分许可”,即著作权人约定在主合同期限内,使用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将同样权利许可本国第三方使用并获得报酬。

2)非专有许可

适用于篇幅较小的作品,如图片、诗歌、单篇文章、作品片段等,有时也用于数据库等。

3.获得许可的方式

出版单位既可以与作者或其继承人、代理人签订合同,也可以与享有著作权的境外出版机构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合同。比如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适用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会员主张、行使权利。

截至2010年,经国家版权局批准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如下:

1.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2.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3.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4.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5.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二)著作权转让

1.著作权转让的特点

第一,受让人通过合同取得某项权利的所有权,因而成为某项权利的主体。

第二,受让人不仅自己可以使用相应权利,还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并且无须取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

第三,当相应权利受到侵害时,受让人能够对侵权行为人主张权利,包括提起诉讼。

2.转让的种类

1)临时转让

是有时间限定的转让,合同期满,有关权利又自动回归转让人。

2)永久转让

可称为“卖绝”或“买断”,是一种没有时间限制的转让,受让人成为新的著作权人。

永久转让一般很少,但著作权赠与(即无偿转让)就是如此。

四、著作权代理(了解)

主要是指由代理人或代理公司经著作权人授权后代理行使著作权人的部分财产权,包括推荐作品、组织洽谈、签订合同、收取样书和版税、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著作权人的权利等。

代理人一般通过向著作权人收取佣金(代理费:10%-20%)作为自己的服务收入。

在英美等国,著作权代理还要发现新作者,接受作者投稿和遴选稿件,向出版社推荐作者和稿件。

(一)著作权代理在国外的发展

始于文学代理,如今涉及各类作品在各种载体上各种类型的使用方式。

(二)中国的著作权代理

上世纪80年代初,台湾出现大苹果版权代理有限公司。1988年内地成立第一家著作权代理机构——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以后还有上海版权代理公司、广西万达版权代理公司、北京版权代理公司等,均可从事涉外著作权贸易代理业务。1998年,成立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外仍开展著作权代理业务。

国内著作权代理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a.代理洽谈签订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

b.代理解决著作权纠纷以及代理诉讼;

c.代理收转著作权使用报酬;

d.组织国内外著作权贸易洽谈;

e.提供著作权贸易咨询服务;

f.开展其他与著作权贸易有关的业务。

中国内地的著作权代理机构和英美著作权代理公司在功能上有所不同:

后者多数是直接代理著作权人;

而前者既代理著作权人,也接受使用者的委托寻找著作权人的授权。

第二节 著作权贸易的经营管理

一、著作权贸易经营管理概述

发达国家出版社从选题策划环节起就开始考虑著作权贸易,将主权利(如翻译权、出版权)与附属权利(如图书俱乐部版权、报刊连载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将本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本语种版本与其他语种版本,平装本、精装本与图书俱乐部版本,纸介质出版物与其他介质出版物甚至衍生产品结合在一起,统一策划,力求通过优化配置选题资源和著作权资源,获得最大效益。

二、出版单位的著作权贸易经营(掌握)

(一)对引进选题的考虑

1.选题的文化价值

可从独特性、先进性、互补性、实用性、流行性等方面予以考虑。

学术著作:学术前沿价值、独创性、参考价值

文艺类图书:文化积累价值、艺术审美价值

工具书和经管类图书:实用性、新颖性

2.作者知名度和作品在原市场的反应

要注意:

第一,尽量调查、甄别作者的知名度和图书销售的实际情况,避免讹误。

第二,研读作品的表达方式或叙事风格,判断是否符合国人的阅读习惯。

第三,调研同类图书在国内市场的出版及销售情况,避免选题的过度重复。

3.原作品的出版时间

对现当代作品的引进,一是要看原作品的出版时间,二是看近期是否将有新版本推出。总之,内容以及内容的系统性是关键因素。

对版本过旧的作品和作者去世已久的作品,要看其保护期是否届满进入公有领域。

4.市场预测和效益评估

市场预测取决于:

第一,各种市场分析报告和统计数据。

第二,出版单位市场营销人员和编辑进行的抽样调查。

第三,出版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经验和眼光。

5.出版社的出版能力

要根据自身的出版方向、出版特色以及所拥有的编辑人才、发行队伍、发行渠道等优势进行匹配性引进。

6.专家意见和读者反应

引进专业性很强的图书时,要注意征求有关领域专家,尤其是外国专家的意见,并要关注权威媒体的评论。

(二)对输出选题的考虑

1.选题内容的适用性

比如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科技读物、体现和诠释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读物、语言文字工具书、对外汉语教学读物、中国旅游读物等,是这些年著作权贸易的主流。

另外,体现当代中国文化精神、经济研究领域中关于中国经济模式的读物、表现当代中国人思想与生活的文学作品,也符合国外读者的需求。

2.作品翻译的适用性

一般由外方出版机构组织翻译家进行翻译。例外的两种情况是:

一种是我国出版机构直接出版中外文对照的双语出版物,以便既满足国内读者又输出著作权。

另一种是中外双方在达成著作权输出协议后,鉴于传达中国文化的准确性和照顾国外读者的阅读习惯,中外双方又常常共同组织翻译。

3.作品形式的适用性

4.选题策划形式的适用性

1)直接与国外出版机构合作,双方共同确定选题开发方案;

2)借助在国外设立或者购并、参股、投资的出版机构,从国外读者的阅读需求出发,专门策划相关选题;

3)采取中外作者联合写作的方式,先由中方作者提供材料或写出初稿,再由国外作者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加工和翻译。

5.出版物类型的适用性

 

三、出版单位的著作权贸易管理

(一)开展著作权贸易的原则(掌握)

1)国家利益第一;

2)两个效益统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3)遵纪守法;

4)平等互利、诚实守信。

大忌:擅自修改作品内容,不按合同约定寄送样书,瞒报印数和销售数量,不按合同约定提供销售报告并结算支付版税等

(二)出版社著作权贸易管理的主要内容(了解)

1)同海外出版机构建立和保持经常性的业务联系;

2)采集海外出版动态、出版物市场需求和著作权贸易信息等,及时提供给本单位有关编辑部门,并帮助编辑部门与海外出版机构沟通,策划合作项目;

3)根据本单位的制度和要求,统一进行著作权贸易谈判和签订著作权贸易合同;

4)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引进选题报批和著作权贸易合同审核登记手续;

5)检查、督促和协调编辑与财务等有关部门履行已签订的著作权贸易合同;

6)做好商务信函和业务活动的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和保存著作权贸易业务档案。

7)做好著作权贸易引进或输出选题样书登记造册的工作,收集整理海内外对于相应图书的评论。

(三)出版单位著作权贸易管理的流程(了解)

1.通信管理

2.样书管理:引进样书、已出版的引进版。

3.合同管理

1)低层次:合同原件要保持完整,归档的分类应清楚,查阅能方便、快捷。并要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高层次:合同的执行。支付预付金;按时出书,寄送样书;提供销售报告,计算版税。

4.结算和支付管理

1)版税预付金的支付

著作权人、代理人收到预付金,合同才生效。通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3个月内支付。

预付金根据图书的首次印数、定价(或估价)、版税率等因素由双方协商而定。

2)定期结算版税

固定版税率和累进版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