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1-2节(422页至438页)

大纲要求:

掌握我国证券分析师与财务投资顾问的基本内涵;熟悉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的区别。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类及其意义;掌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区别和联系;熟悉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业务模式、流程管理与合规管理及证券投资顾问的业务模式与流程管理;熟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关系、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及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的关系。

掌握我国涉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现行法律法规;掌握《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重点:

证券分析师;证券投资顾问

难点: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2011教材变更:全部改写。

2011大纲变动:全部改写。

 

讲义内容:(四个知识群)

知识群一

熟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界定;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类及其意义;

掌握我国证券分析师与财务投资顾问的基本内涵;熟悉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的区别;掌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区别和联系

1、熟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界定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向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主体:

证券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

2、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类及其意义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类基本形式:

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意义:

一是有利于引导证券公司加强证券研究和服务投入,培育证券研究和顾问服务团队,提高研究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证券服务核心竞争力;二是有利于引导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加快业务转型,探索形成新的业务发展模式;三是有利于促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相关文件:20101012日,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

3、我国证券分析师与财务投资顾问

(掌握)基本内涵:

证券分析师:

是指那些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的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人员。在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

证券投资顾问:

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我国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证券分析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证券投资顾问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经典例题一:判断题

我国的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分别负责提供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符合条件的证券分析师可以同时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

答案:错误

解析:我国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4、掌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区别和联系

两者区别:

1)立场不同

证券投资顾问基于特定客户的立场,遵循忠实客户利益原则,向客户提供适当的证券投资建议;证券分析师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进行研究分析,撰写发布研究报告。

2)服务方式和内容不同

证券投资顾问在了解客户的基础上,依据合同约定,向特定客户提供适当的、有针对性的投资建议,关注品种选择、组合管理建议以及买卖时机等;证券研究报告操作上向不特定的客户发布,提供证券估值等研究成果,关注证券定价,不关注买卖时机选择等具体的操作性投资建议。

3)服务对象有所不同

证券投资顾问一般服务于普通投资者,强调针对客户类型、风险偏好等提供适当的服务;证券研究报告一般服务于基金、qfii等能够理解研究报告和有效处理有关信息的专业投资者,强调公平对待证券研究报告接收人。

4)市场影响有所不同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于特定客户的证券投资及其利益密切相关,但通常不会显著影响证券定价;证券研究报告向多个机构客户同时发布,对证券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两者联系:

服务流程上:

证券研究报告一般是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重要基础,证券投资顾问团队依据证券研究报告以及其他公开证券信息,整合形成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顾问建议,再按照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

知识群二

熟悉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业务模式、流程管理与合规管理及证券投资顾问的业务模式与流程管理;熟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关系、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及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的关系

1、熟悉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业务模式、流程管理与合规管理

证券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证券研究报告可以采用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

1)证券研究报告的基本要素:宏观经济、行业或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法规解读、估值及投资评级;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2)发布流程:选题、撰写、质量控制、合规审查、发布

3)业务模式:

a.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报告;

b.向基金之外的保险、私募等机构投资者销售证券研究报告,收取销售收入;

c.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向证券公司的经纪客户(除基金外的客户)发送证券研究报告,由证券公司统一向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支付费用。

4)合规管理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提出隔离墙制度与跨越隔离墙管理、静默期制度。

a.隔离墙制度

隔离墙:

是证券公司以信息隔离为核心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和业务的相互隔离,防止保密信息或非公开信息在相关部门之间的有害传递,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隔离墙基本内容:

一是券商均应当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内部隔离制度;二是明确可能发生信息滥用和利益冲突的情形;三是明确信息隔离的具体手段和程序。

在隔离墙制度中,券商的员工根据是否接触敏感信息,分别处于隔离墙的公开侧和保密侧。若处于公开侧的员工有合理的业务需求而接触敏感信息的,可以申请临时跨越隔离墙进入保密侧。

跨墙主要体现在证券分析师参与投资银行项目方面。证券分析师为获得研究支持而接触项目非公开信息,应当从公开侧进入保密侧,项目完成时,再跨回公开侧。

b.静默期制度

静默期:

一般指证券机构担任证券公开发行活动的承销商或财务顾问,在本机构承销或管理的证券发行活动之前和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其研究人员不得对外发布关于该发行人的研究报告。意义在于,防止分析师为配合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调控发行人股价的需要,发布倾向性、误导性的研究报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

 

经典例题二:多选题

下列属于证券研究报告基本要素的是()。

a. 上市公司盈利预测    b. 估值及投资评级

c.风险提示             d. 法规解读

答案:abcd

解析:证券研究报告的基本要素:宏观经济、行业或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

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法规解读、估值及投资评级;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2、熟悉证券投资顾问的业务模式与流程管理

1)证券公司提供证券投资顾问增值服务

a.业务模式:

一是侧重在公司总部实现服务产品化,服务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证券营业部的投资顾问服务团队基于公司总部的平台和资源,针对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具体的服务产品;二是注重发挥证券营业部自主服务能力,公司总部侧重业务管理、合规管理、平台建设和资源整合,证券营业部在公司总部的指导和监督下,适应不同区域投资者的差异化需求,具体负责服务产品的开发和提供。

b.业务流程:

服务模式的选择和设计;客户签约;形成服务产品;服务提供。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基本模式

一是与客户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二是与证券公司(营业部)合作,为证券公司的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顾问服务,直接从客户收取服务报酬或者从证券公司取得服务收入。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提出,经营证券咨询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机构应当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特殊规范要求: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称;解释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

 

经典例题三:多选题

证券投资顾问的业务流程包括()。

a.服务模式的选择和设计   b.客户签约

c.形成服务产品           d.收益分配

答案:abc

解析:证券投资顾问的业务流程包括服务模式的选择和设计、客户签约、形成服务产品和服务提供。

3、熟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关系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差异

证券经纪业务的基本要素:

市场席位进入、账户管理、结算清算

证券经纪业务的功能:

帮助客户完成交易并保障证券交易通畅。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基本要素:

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收取服务报酬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功能:

辅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帮助客户实现资产增值

两者的边界: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证券公司对其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不就该项服务于与户单独签订协议、单独收取费用,且收取的证券经纪业务佣金不超过规定上限的,无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但应当比照执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规则。

两者的融合:

证券经纪服务和投资顾问服务在收费上会有融合,约定佣金中包含顾问服务报酬,是间接获取投资顾问服务收入的一种普遍方式。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提出,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附带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服务,不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作出协议约定、单独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其投资建议服务行为参照执行本规定有关要求。

两者的法律地位:

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证券经纪人不是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证券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投资咨询机构的正式员工。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关系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经纪业务在立法或者规则上相互独立。

证券研究报告功能:

向客户提供证券估值和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是证券公司维护客户、帮助客户实现账户增值的重要手段。研究报告是券商服务专业机构客户的基本手段。

国际投行对客户服务模式:

研究报告+机构客户销售+交易通道

证券公司依靠研究报告维护机构投资者,并约定专业机构客户的交易佣金中包含提供研究报告服务的报酬。

4、熟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基本特征:

接收客户全权委托,管理客户的资产。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是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提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告知客户“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和“证券投资顾问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上述规定已经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严格区别开来。

未来趋势:

证券公司可能会选择依托资产管理部门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基于客户的具体需求,向客户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或者投资组合管理建议服务(投资顾问服务)。此时,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

《证券法》规定:

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目前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实质法律障碍。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关系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例题

经典例题四: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下列有关该利益冲突说法正确的有()。

a.研究部门将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优先提供给资产管理部门再向外部客户发送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只要负责管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就应当采取防范利益冲突的措施

c.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持股情况,为拉高股价,要求研究部门出具有利的证券研究报告

d.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答案:acd

解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负责管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其他证券业务的,应当采取防范利益冲突的措施,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有效防范利益冲突。

5、熟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的关系

1)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保荐业务的关系

《证券法》第125条规定,证券公司经核准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证券业务;第169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分开管理。

从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角度,证券投资顾问应当与证券承销保荐业务严格隔离。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与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保荐业务的关系

向客户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承销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研究部门为配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争取或招揽投资银行项目,许诺出具有利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研究报告;投行部门审阅研究报告,影响研究报告独立、客观性;研究部门滥用公司投行项目涉及的非公开信息;研究部门为配合公司的投行项目,发布具有倾向性的证券研究报告。

在实践中,研究部门会为公司的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项目提供行业研究、公司估值、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等研究支持,相关人员必须履行跨越隔离墙程序在相关业务部门、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监控下,阶段性参与研究工作。

 

经典例题五:

针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下列哪些内容包含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之内?()

a.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隔离墙制度

b.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与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实现信息隔离

c.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相关人员,可以同时从事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d.证券分析师不得利用公司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项目的非公开信息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答案:abd

解析: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知识群三

掌握我国涉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现行法律法规;掌握《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现行涉及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操作规则的主要法律法规、规定包括:《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1、《证券法》有关内容

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171条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①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②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③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④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73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07条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内容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完整、客观、正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和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资料;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应当注明出处和著作权人。”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或向投资人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时),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