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大纲要求

掌握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回转交易制度;熟悉股票交易特别处理规定;熟悉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掌握开盘价、收盘价的产生方式;熟悉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的规则;掌握证券除权(息)的处理办法和除权(息)价的计算方法;熟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规定;熟悉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规定。

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发布及管理规则;掌握证券交易所关于交易行为监督的规定;熟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重点

特别交易事项与除权除息

难点

    除权除息

 

协议平台确认成交时间

①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债券大宗交易,协议平台的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0~1530

②公司债券的大宗交易、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协议平台的成交确认时间为915-11301300-1530

4)协议平台对申报价格的限制

5)协议平台交易信息发布

【例】定价申报不承担成交义务,申报指令可以撤销。(  

答案:错误。

    (二)回转交易

   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专项资产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也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第一节 特别交易规定与交易事项

   一、特别交易规定

     (一)大宗交易

1、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

    (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4)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 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1500153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将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申报方数量不明确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将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还规定,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须经证券交易所确认。交易所确认后,买方和卖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成交申报,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的清算交收义务。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20085月,推出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

【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20085月推出

b、只能由股份持有者发起出售需求

c、由证券交易所组织专场

d、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结算

答案:注意题目问的是说法错误的选项。

2、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交易平台业务

    2009112起,深圳启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取代原有大宗交易系统。协议平台是指交易所为会员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交易可以通过协议平台进行:

1)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包括a股、b股、基金等。

2)债券大宗交易,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等。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

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颇为1),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6)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

    (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

(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

协议平台接受交易用户申报的类型。

意向申报

定价申报

双边报价

成交申报

其他申报

 

(三)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

    股票交易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和其他特别处理。

    1、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第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第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其他特别处理

    其他特别处理的处理措施包括:第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第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特别处理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状况的一种揭示,是要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3、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

4、创业板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新内容)

【例】上市公司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c、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d、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答案:abcd

 

二、特殊交易事项

   (一)开盘价与收盘价

    根据我国现行的交易规则,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按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未成交的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按原申报顺序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在收盘价的确定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