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etf份额的交易与申购、赎回(考点)
(一)etf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etf应在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建仓。
建仓后,基金管理人选定一个日期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标的指数的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基金折算后,基金总份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发生调整,但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持有人的收益无实质影响。
折算比例=(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标的指数的收盘值/1000)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例题请同学们自己学习,p73)
(二)etf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etf上市后二级市场的交易与封闭式基金类似,要遵循下列交易规则:
(1)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每15秒发布一次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需要注意的就是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其余的交易规则与股票类似。
(三)et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开放日为交易日,目前,我国etf最小申购、赎回的单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采取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
2、申购和赎回的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请提交后不得撤消。
证券交付与现金交付
(四)申购、赎回清单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现金替代分为三种类型:
(1) 禁止现金替代:不允许使用现金。
(2) 可以现金替代:允许全部或部分替代,
(3) 必须现金替代。
4、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请同学们自己学习)
5、现金差额相关内容(请同学们自己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