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点题预测班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2223日举行。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22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23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点题预测班特色

一、单选题(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以下对法律的理解错误的是(a
a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这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的重大区别
b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c.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d.法律是对已有的或可能有的权力和义务关系的认可

解析:这道题实际上是考的法律的四个基本特征。法律与上层建筑的其他组成部分相比较,具有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

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它与国家权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3)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与权利、义务的概念不可分。法律是对已有的或可能有的权力和义务关系的认可;

4)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规范。这是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的重大区别。

2、下列关于法律规范效力等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a.法律规范制定的机关地位越高,法律效力的等级越高

  b.同一机关按照相同程序就同一领域制定的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后法优于前法”

  c.同等地位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法律规范的法律效力相等

d.被授权的下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法律规范的法律效力低于授权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等级效力和效力范围。等级效力是指法律体系中不同渊源法律形式的法律在规范效力方面的等级差别:

1)法律效力的等级首先决定于其制定机构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制定机关的地位越高,法律规范效力的等级越高。

2)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律规范中,按照特定的、更为严格的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其效力等级高于按照普通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

3)同一制定机关按照相同的程序就同一领域问题制定了两个以上法律规范时,后来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先前制定的法律规范,即后法优于前法。

4)同一主体在某领域既有一般立法又有特殊立法时,特殊立法通常高于一般性立法,及特殊优于一般。

5)国家机关授权下级国家机关制定属于自己职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时该项法律、法规在效力上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规范。

3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利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利进行(c)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控制

b、协调

c、监督

d、规范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利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利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仅次于宪法的法律地位,居于各子法之首。

行政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行政法保障了行政政权的有效行使;第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促进了民主与法制的发展。

4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总称为(b)

  a、行政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行政措施

解释:本题考核的是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构成的立法权限。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等级是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这几个层次的。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行政法规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等,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5、我国依法治国的核心和重点是(b)

a.依法立法

b.依法行政

c.依法司法

d.依法监督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监督等内容组成的。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

6、行政法律关系由(a)三大要素构成。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b、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相对方、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c、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相对方、行政法律联系

  d、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联系

  解释:本题考核的是行政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7、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是(a)

  a、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b、主体合法、客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

  c、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执行合法

  d、主体合法、客体合法、内容合法、执行合法

解释:本题考核的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

主体合法

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否则行政行为无效。行政主体合法包括机关合法、人员合法、委托合法三方面的内容;

权限合法

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以一定的权限规则实施行政行为;

内容合法

是指行政行为中体现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权利、义务的影响与处理都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程序合法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

8、下列行为中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b)

  a、工商局对某企业的处罚决定

  b、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

  c、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

  d、人民政府执行行政法规关于处罚的规定

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制定和发布普遍行为准则的行为,是对未来发生约束力,可以反复使用,可以起到约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用的行为

9、下列关于“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a.没有公开的信息,不能作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b.告知制度一般只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

  c.公务员任职回避范围限于直接血亲、三代以内旁系统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d.职能分离制度调整的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解析:行政程序法的七大基本制度:

告知制度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应当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拥有的各项权利。一般只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行政行为的内容及根据的重要事项,必须事先告知。

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是现代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重要形式。

回避制度

规定了:(1)回避范围:直接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2)对任职回避程序、公务回避程序也作了具体规定。

信息公开制度

凡是涉及行政相对方权利和义务的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没有公开的信息不能作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职能分离制度

是指行政主体审查案件的职能和对案件裁决的职能,分别由内部不同的机构或人员来行使。职能分离制度调整的不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而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机构和人员的关系。

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是对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给予时间上的限制,以保证行政效率和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制度。

救济制度

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救济,也包括司法机关对行政相对方的救济,以及其他救济方式,如国家赔偿等。其实质是对行政行为的救济。

10、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说法正确的是(c)。

a行政复议是法院作出的行政决定

b行政复议是一种审判权或司法权

c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审理的方式

d行政复议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与区别

性质不同

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

行政诉讼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而进行的司法活动。

职权不同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权。

人民法院行使的是一种审判权或司法权。

审理方式不同

行政复议一般实行书面审理的方式,有必要时才实行其他方式。

行政诉讼一般实行开庭审理的方式,当事人双方都应到庭。

法律效力不同

行政复议不具有最终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终审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

11、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指出下列说法中完全正确的是(d)

  a.行政违法表现为行政机关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行政违法表现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行政违法表现为实体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行政违法表现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析: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因此行政违法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人的违法,d选项是正确的。行政违法可以表现为:行政机关违法和行政相对方违法、实体性违法和程序性违法、作为违法和不作为违法等形式。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法律责任。abc三个选项的说法都是不全面的,不能选择。

12、公民的权益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救济的途径使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下列途径中,公民不应该选择的是(a)

  a行政监督

  b行政复议

  c行政诉讼

  d行政赔偿

  解释:行政监督是对行政的监督,是行政法制监督,包括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特设的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如监察部门、审计机关和会计系统实施的监督等),以及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和政党、各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注意民主和法制,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改善和强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廉正建设。所以,这里应该选择a选项。

13、下列(d)不属于城乡规划法的要求。

  a、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须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b、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c、建设单位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d、禁止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企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解释:本题考核的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所以a正确。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b正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c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实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d错。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的原则包括(a)

  a.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

  b.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c.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促进流通、繁荣经济

  d.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