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既是考试的重点章节,也是难点。相对来说,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很多,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董事,发行等等。知识比较好理解,但是很琐碎。针对这种情况,本章的学习要有的放矢,掌握要领。同学们在自己学习的过程中要善于总结,在课堂学习中,要仔细听讲。这个部分我会整理一些口诀,方便同学们去记忆。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人数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可采用3-13(散要散),5-19(我要久)这种记忆方法,以求深刻记忆。
此外,本章难点还在于简答题和综合题目的考察。并且往往结合第四章《证券法》、第五章《合同法》的内容考察。
比如2010年第五题综合题
,2011年简答题第三题。
(2011)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某日,公司董事长张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6名董事,董事会会议做出如下决议:(1)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2)为拓展市场,成立乙分公司;(3)决定了为其子公司丙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保证的数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在讨论该保证事项时,只有董事赵某投了反对票,其意见已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其他董事均认为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对该保证事项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均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名。
乙分公司依法成立后,在履行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分公司赔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乙分公司无力清偿,丁公司转而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丙公司在其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未履行债务,a企业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严重损失。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会会议决议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对于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严重损失,与会董事应如保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1)董事会会议决议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对于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的损失,出席会议的6名董事中,除赵某以外,均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赵某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