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体法要素:
(一)纳税人:1.含义:2.与负税人关系
(二)课税对象:
1.含义:课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解决对什么征税。
2.作用——基础性要素:(1)是区分税种的主要标志,(2)体现征税的范围,(3)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
3.与课税对象有关的3个要素:计税依据、税目、税源
(三)税率——掌握
税率的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四)减税免税-掌握基本形式
税基式减免--使用最广泛,即: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五)纳税环节——熟悉
生产环节(如资源税)、流通环节(商品税)、分配环节(所得税)、消费环节(车辆购置税)
(六)纳税期限
1.决定因素:税种的性质、应纳税额的大小、交通条件
2.形式:按期、按次、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