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二: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定义:是指对工程造价实施管理所采取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法。
核心:是在有利于建设工程发展的前提下,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国家与部门、参与建设的各方之间的管理权限、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
所属范畴:a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国家经济体制和国家建设管理体制的一部分,在总体上受国家经济体制和国家建设管理体制的制约,在具体实施上有其独有的特性。
b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建立与我国工程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就能够对工程建设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就起消极作用。
发展历程:从新中国成立起,共分为6个阶段。
1 实行国家计划下的工程预算制度阶段( 1949- 1952 年)
在工程建设方面实行工程预算制度。
计划拨款的依据:各部门根据国家的建设计划,凭借以往的经验,编制建设工程预算。
工程局设立,实施国家建设计划,承担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工资制度:在工程实施期间,以各工程局编制的工时定额手册和普工、技工两个工资等级确定的工资单价,作为计件工资的依据,以此支付民工的劳动报酬。工程竣工后以实际的全部支出向国家报销。
在这一时期,国家没有统一的预算定额。对非国家计划的建设项目,由私营的营造厂根据自己的经验报价,经业主同意后签订承建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在这一时期,公路的新建、改建、恢复工程,都是实行民工建勤制。
工资制度:参照以往施工经验,编制了工时定额手册,并以壮工和技工两个工资等级确定工资单价,作为计件工资的依据,以此支付民工的劳动报酬。在这个时期内,基本建设是属于事后算账,实行实报实销的工程造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