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视觉识别系统的内容(难点)

 

一、视觉识别系统的基础部分

(一)品牌名称

品牌的名称包括了全称和简称,分别应用在不同的场合,设计需要保持连贯性和统一性。品牌名称在设计构成中应注意以下原则:易读、易记原则,暗示产品属性原则、联想原则等。

(二)品牌标识

标志是一种经过提炼和美化的图案造型与色彩组合的具体形象,用以表现品牌名称的丰富内涵,品牌标志是品牌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用来代表品牌特性和文化,并且充当着无声推销员的重要角色。

在标志设计的构成中应注意以下原则:符合ci概念的原则、识别性原则、传播性原则、符号性原则、象征性原则、个性原则、形式美原则等。

(三)品牌标准字

标准字体是指经过设计的,专用以表现企业名称或品牌的字体。其设计的重要性与标志具有同等重要。

1)设计原则

凡是企业名称、品牌名称、产品名称都应设计字体。根据企业或品牌的个性而设计的。

2)设计表现方法

标准字体的设计可划分为书法标准字体、装饰标准字体和英文标准字体的设计。

(四)品牌色彩体系

将色彩运用到品牌形象设计中,可以借助色彩直观而强烈的视觉传达效果及其象征性增强企业精神内涵的表达和信息的传递,从而促使品牌形象快速、准确地传递给人们,传达出独特的品牌形象。使人们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对它做出识别和判断。

视觉识别中的色彩设计分为标准色和辅助色

在视觉识别系统中,标准色是为了增强企业的可识别性而特定的专用色彩,用以强化、刺激、增强人们对品牌形象的认识。

标准色具有科学性、差异性、系统性的特点,所以我们在设计标准色的时候,要根据品牌的精神、经营理念、经营策略及色彩的传达功能来进行分析和定位。

辅助色是对标准色的补充和完善,是为了丰富标准色而设计的。它是在品牌标准色的基础和导向下而制定出来的,必须体现出品牌本身的特点,主要运用于品牌形象识别系统中的实际应用部分。辅助色的设计既丰富了企业的用色,又限制其用色范围,更有助于很好的表达出品牌的独特个性。

辅助色彩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不同的环境、材料和物品选择较合适的辅助色,从而达到不同层次的色彩视觉效果。同时辅助色还可以利用色彩的差别来区分不同性质的子公司及不同品牌的产品,但与母公司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整体上又保持了统一的形象设计。

(五)象征图形

在品牌视觉识别的基本要素中,象征图案是标志、标准字、标准色的延伸和补充,它强化视觉感受,丰富表现的力度。

(六)基本要素的组合规范

设定标志的最小使用规范,避免过小的目标印不清晰,影响品质。

设定标志同其他要素之间的比例尺寸、间距方向、位置关系等。

标志同品牌中文全称或简称的组合。

标志同品牌英文全称或简称的组合。

标志同品牌宣传口号、广告语的组合。

标志同品牌名称及地址、电话号码等资讯的组合。

(七)禁止组合规范

禁止在规范的组合上增加其他造型符号。

禁止规范组合中的基本要素的大小、广告、色彩、位置等发生变换。

禁止基本要素被进行规范以外的处理,如标志加框、立体化、网线化等。

禁止规范组合被进行字距、字体变形、压扁、斜向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