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

10.4.1 融资主体

项目的融资主体是指进行融资活动、并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的项目法人单位。

1) 以既有法人为融资主体的情况

1) 既有法人具有为项目进行融资和承担全部融资责任的经济实力。

2) 项目与既有法人的资产及经营活动联系密切。

3) 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差,但项目对整个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利用既有法人的整体资信获得债务资金。

1) 以新设法人为融资主体的情况

1) 拟建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既有法人不具备为项目进行融资和承担全部融资责任的经济实力。

2)既有法人财务状况较差,难以获得债务资金;而且项目与既有法人的资产及经营活动联系不密切。

3)项目自身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依靠项目自身未来的现金流量可以按期偿还债务。

10.4.2 融资方式

按照融资主体不同,融资方式分为既有法人融资和新设法人融资

1)既有法人融资方式,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既有法人内部融资、新增资本金和新增债务资金。

2)新设法人融资方式,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债务资金。

 

10.4.3项目基本金

项目基本金(即项目权益基金,外商投资项目为注册资本),是指在建设项目总投资(外商投资项目为总投资额)中,有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建设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资源开采权等作价出资。其中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投资一般不得超过项目基本金总额的20%(高新技术企业经特别批准可达到35%以上)。

项目基本金的渠道和筹措方式,根据项目融资主体的特点按下列要求进行选择:

1)既有法人融资项目的新增基本金可通过原有股东增资扩股、吸收新股东投资、发行股票、政府投资等渠道和方式筹措。

2)新设法人融资项目的新增基本金可通过股东直接投资、发行股票、政府投资等渠道和方式筹措。

 

1.股东直接投资

股东直接投资包括政府授权投资机构入股资金、国内外企业入股资金、社会团体和个人入股资金以及基金投资公司入股资金,分别构成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既有法人融资项目,股东直接投资表现为扩充既有企业的资本金,包括原有股东增资扩股和吸收新股东投资。

 

2.股票融资

股票融资的特点:

1)股票融资所筹集的资金是项目的股本资金,可作为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可增强融资主体的举债能力。

2)股票融资所筹集的资金没有到期偿还的问题,投资者一旦购买股票不得退股。

3)普通股股票的股利支付,可视融资主体的经营好坏和经营需要而定,因而融资风险较小。

4)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较高,因股利需要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有抵税作用,而且发行费用也较高。

5)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公开披露信息,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政府投资

对政府投资投资,国家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

 

10.4.4 项目债务基金

债务资金是项目投资中以负债方式从金融机构、证券市场等基本市场取得的资金。

债务基金的特点:

1)资金在时间上具有时间限制性,到期必须偿还。

2)无论项目的融资主体今后经营效果如何,均需按期还本付息,从而形成企业的财务负担。

     3)资金成本一般比权益资金低,且不会分散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权。

债务资金可通过银行商业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银团信贷、企业债券、国际债券、融资租赁等渠道和方式筹措。

 

1.商业银行贷款

2.政策性银行贷款

我国政策性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外国政府贷款

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5.出口信贷

6.银团贷款

7.企业债券

8.国际债券

9.融资租赁

 

10.4.5 既有法人内部融资

既有法人内部融资的渠道和方式包括: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资产经营权变现、直接使用非现金资产。

10.4.6 准股本资金

准股本资金是一种既具有基本金性质,又具有债务资金性质的资金。准股本资金主要包括优先股票和可转换债券。

准股本资金按下列原则处理:

1)优先股股票在项目评价中应视为项目基本金。

2)可转换债券在项目评价中应视为项目债务资金。

1.优先股股票

优先股股票是一种兼具资本金和债务资金特点的有价证券。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没有表决权,也不能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若公司破产清算,优先股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项目评价中优先股股票应视为项目资本金。

 

2.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1)   债权性 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年限,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   可转换性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期时就有明确约定,债权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

由于可转换债券附有普通企业所没有的转股权,因此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企业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助于降低资金成本。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因此可能会造成股权的分散。

 

10.4.7融资方案的综合分析

在初步确定项目的融资主体和资金来源基础上,对融资方案资金来源的可靠性、资金结构的合理性、融资成本高低和融资风险大小,应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融资后财务分析,比选确定融资方案。

1.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分析

1)既有法人内部融资的可靠性分析

2)项目基本金的可靠性分析

3)项目债务资金的可靠性分析

 

2.资金结构分析

资金结构分析指融资方案中各种资金的比例关系。包括项目基本金和债务基本金的比例,项目基本金内部结构的比例和项目债务资金内部结构的比例。

项目资金合理性分析是指对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债务资金项目资本金内部结构以及项目债务资金内部结构等资金比例合理性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