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课程 第二节 课程目标(如学员感觉老师讲课速度慢,建议学员放快速度学习)

讲课内容:1.课程的一般概念、类型和主要制约因素。

2.课程目标与其他目标(教育目的、培养目标、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

3.课程设计

4.课程实施

5.课程评价

大纲要求:1.识记有关课程的基本概念及类型。

2.理解课程设计和课程文件的三个层次及课程实施的基本结构。

3.运用课程评价理论进行课程评价。

重难点:  1.课程概念

2.课程评价

 

第二节 课程目标

一、课程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的、课程目标、教学目的的关系

(一)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指一定社会培养人的总要求,是根据不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确定的。它反映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也是制定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我国学校教育的目的。它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因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二)培养目的

培养目的它是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要求。它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自己学校的性质及任务,对培养对象提出的特定要求。所以,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只是概括性的程度不同。

培养目标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学校所设置的课程而达成的。但培养目标通常不涉及具体的学习领域,因此,为了使课程编制工作切实有效,我们还必须使培养目标具体化,即要确定课程目标。

(三) 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是指特定阶段的学校课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它有四个方面的规定性:(理解·客观题)

1.时限性,即课程目标要同特定的教育阶段相联系,不是对所有教育阶段预期结果的笼统规定。

2.具体性,即课程目标要详细描述学生身心发展的预期结果,明确学生所要达到的发展水平。

3.预测性,即课程目标所描述的结果是预期性的,不是实际的结果,是学生发展状态的理想性规划。

4.操作性,即课程目标是明确的,可以付诸实现,不是一般性的规划,与教育目的不同。

(四)教学目标

它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师生在学科教学活动中预期达到的教学结果、标准。

它具有这样几个特征:教学目标具有可操作指标体系;教学目标体现学生学习行为及其变化;教学目标具有灵活性,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例题一: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是确定( 

        a教育目的  b培养目标 c课程目标 d 教学目标

二、课程目标的依据(理解·记忆三个依据·客观题

课程目标的依据有三个方面:对学生的研究,对社会的研究,对学科的研究

(一)对学生的研究

1.身心发展状况

2.了解学生个体发展需要

3.了解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差异

(二)对社会的研究

课程目标需要社会的配合。例如:学生减负问题,社会各个群体是什么声音?

                                  课程应该怎样适应社会?社会需要什么?

(三)对学科的研究(了解)

学校课程毕竟是要传递通过其他社会经验难以获得的知识,而学科是知识的最主要的支柱。由于不同的学科专家熟悉该领域的基本要领、逻辑结构、探究方式、发展趋势,以及该学科的一般功能及其与相关学科的联系,所以,学科专家的建议是课程目标最主要的依据之一。事实上,大多数课程的教科书通常就是由学科专家编写的。

例题二:不是课程目标的依据是( 

a学生发展状况    b社会的需求     c学科研究    d教师兴趣

课程历史上出现了三种取向:社会本位 学生本位 学科本位

 如果如何一个偏向都可以走向极端,应该寻求最佳的组合。由于学生、社会、学科这三个因素是交互起作用的,对任何单一因素的研究结果都不足以成为课程目标的惟一来源。如果过于强调某一因素,就会走到极端。课程史上出现过的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学科中心课程就是这类典型的例子,它们基本上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