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是指特定阶段的学校课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它有四个方面的规定性:(理解·客观题)
1.时限性,即课程目标要同特定的教育阶段相联系,不是对所有教育阶段预期结果的笼统规定。
2.具体性,即课程目标要详细描述学生身心发展的预期结果,明确学生所要达到的发展水平。
3.预测性,即课程目标所描述的结果是预期性的,不是实际的结果,是学生发展状态的理想性规划。
4.操作性,即课程目标是明确的,可以付诸实现,不是一般性的规划,与教育目的不同。
(四)教学目标
它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师生在学科教学活动中预期达到的教学结果、标准。
它具有这样几个特征:教学目标具有可操作指标体系;教学目标体现学生学习行为及其变化;教学目标具有灵活性,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