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理与行为相结合的目标
用这种方法陈述的教学目标由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一般教学目标,用一个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内部变化,如记忆、知觉、理解、创造、欣赏等;
第二部分为具体教学目标,列出具体行为样例,即学生通过教学所产生的能反映内在心理变化的外显行为。
例如,在语文课上,可以这样陈述教学目标:
a.理解议论文写作中的类比法(反映心理变化)。
a—a.用自己的话解释运用类比的条件(行为样例)。
a—b. 在课文中找出运用类比法阐明论点的句子(行为样例)。
a—c.对提供的含有类比法和喻证法的课文,能指出包含了类比法的句子(行为样例)。
这里“a”陈述了教学目标中的要义是“理解”,而非“理解”的具体行为。但这些行为样例(a—a,a—b,a—c)仅仅是表明“理解”的许多可能的行为中的样例而已。这样,既强调了学生学习结果的内在心理变化,又克服了目标陈述上含糊不清的弊端,实现内外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