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而言:
《城市规划原理》:城乡发展与规划的基本知识与理念(学科基础地位)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涉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各个学科领域知识,因学科交叉型而综合性较高,目的在于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体系和对相关知识的全面掌握程度。(此学科具有综合性、实践性特征,综合建筑学、城市交通、城市经济学、城市地理学等诸多领域知识。)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包含两部分内容:城乡规划法规、城乡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实务》:是指城市规划师所从事的实际业务工作,从城市规划行业操作规程顺序来看,包括规划制定、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三大方面的内容。
此门考试不仅注重考生把握技术规划标准规范和国家政策的能力,更要求考生在实际规划过程中具备综合分析与协调的能力。相对于前三门考试,此门更具有实践意味,是知行合一的具体体现。
《城市规划原理》:理论性考试科目,内容主要包括城市与城市发展的知识,城乡规划学科知识,城乡规划体系知识,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形成的知识,城乡规划编制的知识,城乡规划实施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