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标采购程序案例分析

  按照招标采购组织程序,本章对各阶段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操作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发出、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处理、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以及一些招标采购组织全过程案例分析,以使读者能够组织招标采购,并具备分析程序组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

  本章列举75个案例(19)

目录

4.1招标公告发布

4.2资格审查

4.3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4.4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

4.5投标文件的接收

4.6开标

4.7评标

4.8定标

4.9合同签订

4.10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案例分析

4.11政府采购询价案例分析

4.12 招标采购综合案例分析

 

4.1招标公告发布

  [案例4.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选择

  [背景]某地区一个总投资额4500万元人民币的政府办公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4000m2,其地下2层,地上8层,檐口高度42.00m,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编制完成后,招标人为了充分吸纳潜在投标人,分别在该省日报、《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其中,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全文,同时为了减少招标公告的发布费用,招标人对在该省日报和《中国经济导报》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进行了大幅度删减,但注明了招标全文见《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保证金为16万元,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50%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无购买招标文件资格。

  针对招标人的上述做法,有以下三种观点:

  a、招标人选择的公告发布媒介符合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中国经济导报》为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为建设部指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b、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不能仅在《中国经济导报》上发布,还应该在《中国建设报》上发布;同时,该项目招标公告还需要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c、要求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有效防止招标失败,从而节省人力物力,降低招标成本。

[问题]

  (1)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有哪些?

  (2)分析上述三种观点正确与否,为什么?

  (3)招标人在上述发布招标公告过程中存在哪些不正确行为?为什么?

[考查]

  (1)《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通知》;

  (2)《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4号令)

(3)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对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规定。

(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参考答案]

  (1)《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a的观点符合《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通知》,《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4号令)中对招标公告发布的规定,同时满足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的要求,更有利于吸引潜在投标人投标,相对合理。

b的观点不符合《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4号令规定,不正确。

c的观点不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不正确。

  (3)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过程中,存在以下两种不正确的行为:

  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50%的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在不同发布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

 

[案例4.2]招标公告发布后调整资格条件

  [背景]某国家粮库工程设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其中的资格条件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近三年完成过仓储规模不少于本次粮库建设规模三项以上的设计业绩;

  4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               

  招标公告发出三日后,已经有3个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此时招标人感觉公布的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完成过仓储规模不少于本次粮库的设计业绩三项以上太高可能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于是决定将上面的注册资本金调整为600万元人民币,将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由三项调整为两项但怎样实施存在三种意见,其中:

  a、招标公告已经发出了三日,同时已有3个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为了减少招标时间,可以直接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中对上述两项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在开标前十五日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样可以保证原开标计划如期进行。

  b不用告知投标人,仅需在评标过程中灵活掌握就可以了,这样既可以保证原开标计划如期实现,又不至于引起投标人对调整资格条件的各种猜疑,有利于投标人竞争。

  c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以公告方式终止招标,在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同时调整资格条件,并通知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更换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间相应顺延。

这当中,意见ab可以保证原开标计划如期进行,而意见c则需要顺延开标时间。

 

[问题]

如果你是招标人,应采纳上述三种意见中哪一种?为什么?

 [考查]依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招标公告属于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邀请,招标文件属于在招标公告基础上的细化和补充,但不能修改招标公告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如本案中的资格条件等。所以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对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同时通知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从实现招标人的采购目的来分析,意见a采用在招标文件中直接修改资格条件,除违反上述原则外,由于招标公告中没有更改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在600~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和近三年仅完成过两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潜在投标人不可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参与项目竞争,投标人实际上仍是满足原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依然未能纠正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意见b中,除存在意见a的缺陷外,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招标人是否有权利在评标过程中要求评标委员会调整资格条件。依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不得采用,所以招标人在评标时要求评标委员会调整资格条件的做法本身就违法。从评标委员会来说,也不能接受招标人修改资格条件的要求。这样,意见b也不能实现既定的扩大投标人范围的初衷。

所以,招标人须首先终止招标,然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同时按照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确定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即按照意见c执行。

[参考答案]

  选择c,因为意见ab不正确。依据《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修改其中的实质性条件的,首先以公告方式终止招标,再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案例4.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公告发布

  [背景]某医院采用国际招标采购两台超声波诊断仪机,招标文件正式报送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备案前,为了缩短采购时间,招标人先行在某省日报上发布了一个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并开始发售招标文件。收到招标文件备案复函后,招标人又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开标时间,认为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二十日的规定,可以按照第一次公告期计算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问题]

  (1)本案招标公告的发布及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招标人确定开标时间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考查]

《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

《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实施办法》

《招投标法》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条例》

  [参考答案]

  (1)本案第一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不符合《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媒介的通知》,其内容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4号令)对招标公告内容的规定。并且招标人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时尚未收到招标文件备案复函,不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的规定。

(2)招标人确定开标时间的做法不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13号令)的规定,须依据《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的日期,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