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案例4.16]工程施工招标组织现场踏勘程序不严谨
[背景]某工程施工规定于某日上午9:30在某地点集合后,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采用了以下组织程序:
1、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地点集合。在上午9:30分,招标人逐一点名潜在投标人是否派人到达集合地点,结果发现有两个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到达集合地点。招标人与这两个潜在投标人电话联系后确认他们在10分钟后可以到达集合地点,于是征求已经到场的潜在投标人,将出发时间延长15分钟。
2、组织潜在投标人前往项目现场。
3、组织现场踏勘,按照准备好的介绍内容,带着潜在投标人边走边介绍。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在踏勘中发现有两个污水井,询问该污水井及相应管道是否要保护。招标人明确告诉该投标人需要保护,因其为市政污水干线管路。
其它潜在投标人就各自的疑问分别进行询问,招标人逐一进行了澄清或说明。随后结束了现场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