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理承包模式(mc)(图2-7):项目管理的风险承担关系由业主转移给管理承包商,承包商与供货商均直接与管理承包商签约,而不是与业主签约;

mc模式与cm模式在具体管理操作上具有广泛的共同点,但在管理体系上又与其存在如下不同:
①mc模式下的核心参与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cm经理,而是管理承包商,即承担建造管理(cm)工作的管理承包商或对项目管理目标进行风险承包的管理咨询方(管理咨询公司或cm经理人)。
②项目管理的风险承担关系由业主转移给管理承包商(mc),承包商与供货商均直接与mc(管理承包商)签约,而不是与业主签约,这是与承包体制要求相一致的必要安排。
③一般来讲,业主均要求管理承包商(mc)提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作为mc的承包基数,投资一旦超支则由mc承担,如有结余则与业主分成。
④一般来讲mc是有很高质量信誉的咨询公司,所以业主将不再委托其他工程质量监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