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货物生产和贸易管理

3.6 国际贸易的支付

3.6.1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支付工具:

汇票(出票人签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本票(银行签发):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支票(自我签发):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6.2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了解)

  (1)支付方式:

1)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汇付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方式的优点在于速度快,收款人可以迅速收到货款。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银行与银行之间使用电传直接通信,快速准确。电汇是目前使用较多的一种方式,但其费用较高。   

--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出口国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信汇的优点是费用较低廉,但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较迟。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之处在于,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持票登门取款,这种汇票除有限制流通的规定外,经收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汇的收款人则不能将收款权转让。

2)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 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人付款后方能将单据交予进口人的方式。即所谓的“一手交钱,一手交单”。出口人把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的条件下才能交出货运单据。这种托收方式对出口人取得货款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证。

-- 承兑交单:指在使用远期汇票收款时,当代收行或提示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单据,若单据合格进口人对汇票加以承兑时,银行即凭进口人的承兑向进口人交付单据。这种托收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与付款交单相比,承兑人交单为进口人提供了资金融通上的方便,但出口人的风险增加了。

3)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1)信用证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凭证。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为凭单付款。

  2)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

  (3)信用证的业务特点如下: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首要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一经开出,即不受合同的约束;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业务,银行只负责审核并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