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货物生产和贸易管理 

3.8 货物运输保险及理赔

3.8.1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特点

    与一般的财产保险相比,货物运输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2)保险责任范围的广泛性。

  3)保险利益的多变性。受益人是保单的持有人,而不一定是被保险人。

  4)保险合同的自由转让性。保险合同的转让无须通知,更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5)保险价值的定值性。发生全部损失时,只按约定的保险价值赔付。

  6)保险合同的不可解除性。货物运输保险自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

3.8.2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货物运输方式,海洋运输保险是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最基本形式。

 (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包括: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

(2)基本险条款又分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等三种。但不论是哪一种,均适用除外责任。

---平安险

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 水渍险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 一切险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

包括: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等,其中特殊附加险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

  除外责任包括:(与承运人无关)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等所造成的损失;

  5)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特定货物,可以单独投保。

(4)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专门险

1)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2)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

3.8.3其他运输方式的保险

  陆上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保险;

  邮包保险。

3.8.4货物运输保险的安排

  根据货物交货方式的不同,投保人也不同。

  cif方式:卖方办理投保。

  fob方式:买方自行办理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中,通常是按cif价格加成10%

3.8.5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

  索赔流程如下:(注意先后顺序)

  1)损失通知,及时通知保险人;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3)采取合理措施进行施救;

4)提供索赔资料,提出索赔要求。(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