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3合同的履行
(1)出口合同的履行环节——cif+l/c(信用证)组合下
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卖方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以及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岛目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等。
1)备货。管理重点在货物的生产,目的是保证货物的质量。
2)催证、审证和改证。
3)租船、订舱、报关出运和投保。在cif下,租船订舱和运输保险属于卖方的责任。
4)制单结汇、核销退税。在货物装运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将缮制完成的各种单据提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5)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6)理赔与索赔。
出口合同履行的四个环节最为重要:“货”、“证”、“船”、“款”。
凡是按cif或cip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保单日期不能晚于提单日期。
目前我国仍是外汇管制的国家,作为出口方,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所收到的外汇进行核销。